上一篇讲到,我们买下了这家中餐馆。从2014年夏天签订合同,交付3.5万定金,到2016年1月一共一年零六个月期间,一共加付了三次定金。最后这次加付三万定金,原店主答应最后延期到2016年1月,如果届时还不交接,将增加三万交易金额。我们已经投进了这么多钱,原店主还是担心我们会毁约。没办法,我们当时想着再加三万的话,这个店就太贵了,决定先去接手再说。
这一次我们真是冒了太大的风险,相当于孤注一掷了。因为我面试都还没开始,就更不要说工签了。还不知道移民局会不会给我面试机会,因之前听说有的人资料不合格的,连面试机会都没有,就拒了。就算有了面试机会,还不知道能不能通过,面试通过后还有体检,体检通过才能发工签。想到后面还有这么多的不确定性,而我们又不得不买下餐馆,这个风险太大了。但是又不能放弃,因为到这个时候,我们已经付了当时合同卖价的一大半了,放弃就相当于钱全部打水漂。
2016年1月,我们又来到加拿大准备接手餐厅。因不确定性太多,所以我们觉得不能辞掉国内的工作而以旅游签证身份先来经营餐厅,因此还是决定找一个能管理的人帮我们先管理餐馆。但是在维村,我们举目无亲,什么人也不认识,思来想去只能交给原店主帮忙管理,而原店主也有此意。就这样我们和原店主达成协议,帮我们管理店铺,盈亏都算我们的。各位看到这里会说,不会吧,你们离那么远,交给别人管理,还不管盈亏,是不是傻呀?!我们当然知道这样冒得风险太大,所以一开始我们本想让原店主包下这个餐馆,不用给我们付任何钱,赚的都算他的,当然如果亏了,也得他来承担,无奈原店主不答应,而我们在这里又没有认识的人来帮忙管理,也不能把店关门,因为每月的房租和各项费用就高达七千加币,实在没办法才只能这样选择。但是事情过去快两年,有时候在想是不是应该我一个人先过来,好歹能对经营清楚点。至于为啥是我,因当时我在国内时是全职妈妈。
交接餐馆时又被摆了一道。事情是这样的,原店主之前印了很多广告宣传菜单,没有发完,想要原价卖给我们,共6000加币,相当于我俩在国内三个月不吃不喝的收入。但时隔一年我们亲自经营时才发现这些广告宣传菜谱上印的菜式的价格都低的离谱,是好几年前的价格,如果发出去就得按菜谱价格走,这样只有亏本,不发的话,之前这6000加币就买了一堆废纸。到现在,那堆价值6000加币的废纸还占了不小的地方,没处扔。还有各种原料,全都加了人工费卖给我们。原料加广告印刷品一共是17000加币。
付了这些钱就算交接完成了。我们明知被坑,但是因为之后要全权交给他管理,没有别的选择。但是还在天真地想着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们这样爽快的对待他,他怎么也不会做的太过分。事实证明,我们太善良。
之后发生了很多事,加上之前移民中介的那一档子事让我对早年来这里的说着祖国东南某种方言的人有了很深的戒备。甚至想到以后再也不要和这一群人打交道,但后来还是碰到了说这种方言的好人,想到这和地域或者什么时候出国无关,还是和每个人本身品质有关吧。
暂时先写到这里吧,因为再次回忆这些事也如同揭开伤疤一样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