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
留住,买衣饰,供吃住。
一日扑上前去,怀中顿空。
唯余衣衫而已。
距离写这个故事已经五年了,五年是一千八百二十五天,十万九千五百分钟,六百五十七万秒。时间滴滴答答,一颗一颗掉入黄色的荒漠。
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是一起的。我一直往前走,撑着一股劲儿,越走越快,甚至跑起来,但是跑着跑着发现只有自己一个人了。心中正惊惶,忽然听见一个声音说,慢点走,欣赏啊。我果然放慢了脚步,越走越慢,越走越慢,但是那些熟悉的身影还是没有追上来,而我却逐渐被流沙吞没。
我们是什么时候错过的?
他们是不是已经走到了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