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哲学的基本立场之三── 佛陀之教的权与实

(选自 万金川《中观思想讲录》)

第六颂──

诸佛或说我 或说于无我
诸法实相中 无我无非我

第八颂──

一切实非实 亦实亦非实
非实非非实 是名诸佛法

【佛陀以四种立场说「我」与「法」】

在第六与第八诗颂里,龙树以「四句」的形式总括了佛陀有关「我」、「法」的一切教说。在有关「自我」是否存在的问题上,龙树的颂文说:

诸佛或说我 或说于无我 诸法实相中 无我无非我

从表面上看起来,在这个问题上,颂文里似乎只提到了佛陀的三种教说,其实依照第八诗颂的「四句」形式,我们仍然可以补上或有可能是受限于诗律而被略去的部分,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四句形式,亦即在「自我」是否存在的问题上,龙树以为在佛陀一生的说法里,总共表达了以下四种立场:有我、无我、亦有我亦无我、既非有我也非无我。

再者,是关于颂文里「诸法实相中」这句话的意思,这句话在梵文原本以及藏文译本里是没有的,但是它在鸠摩罗什的译文里出现却有其一定的意义,这多少是代表了鸠摩罗什在翻译时对此一诗颂义理结构的判读,从「诸法实相中,无我无非我」的文句来看,很明显地,鸠摩罗什认为「无我无非我」的立场乃是与「诸法实相」相应的「实说」,而前三句则是基于对治上的方便而有的「权说」。

在这首诗颂的解读上,唐译本的译文也同样值得我们注意,其译文是:

为彼说有我 亦说于无我 诸佛所证法 不说我无我

其中「诸佛所证法」一句,也是译者为豁显颂义而添入的,而这句话的意思所指的其实就是「诸法实相」。

其次,在这两家的译文之中,还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他们两家都把颂文里的「四句」判分为两层,其一是基于救度众生而说的前三句,这三句都是诸佛所说法,皆为「可说」的领域;其二是第四句的诸佛所证法,它在原则上乃是「不可说」的诸法实相。

事实上,从《中论》的注释传统来看,这两家的判读都是有其根据的,均认为「既非有我也非无我」的第四句,才是佛陀在「自我」是否存在的问题上的真正立场,这一点几乎是所有注释家的共同观点。

其次是关于第八诗颂的陈述:

一切实非实 亦实亦非实 非实非非实 是名诸佛法

此中「一切实」是第一句,「一切非实」是第二句,「一切亦实亦非实」是第三句,「一切非实非非实」是第四句,而这四句都是佛陀有关「法」的教说。

【佛陀在四句的教法里说了谎话?】

从句法形式的观点来看,不论是第六或第八诗颂里的四句,在形式上都具有相同的结构,亦即第一句是肯定,第二句是第一句的否定,第三句是第一句与第二句的肯定(双是),而第四句是第一句与第二句的否定(双非)。根据学者的研究,四句的形式乃是印度传统思维里有关命题的分类方式,他们认为针对一个论题的讨论,我们或肯定或否定的形态至多只有这四种基本形式。

从逻辑的观点来解读这四句的逻辑形式,一直是学界非常热门的话题。这四句的表达形式在某些学者看来,有其一定的逻辑困难。此处我们若以第一句为 p,而把这种四句形式加以符号化,则可表之为:p 、-p、p & -p、-p & --p 。然而在如此形式化之后我们便会发现第三句:p & -p 在逻辑上是一句恒假句。p 或 -p 则为恒真句,如说「去或不去」,这句话一定为真;但是若说「来并且不来」,那么这句话就是恒假的,因为它是一句前言不对后语的矛盾句。「一切实」并且「一切非实」,在逻辑上是矛盾的。且第三句:p & -p 与第四句:-p & --p,在逻辑上是等值的,因此第三句与第四句都是假话。经由这样的逻辑分析之后,便可以发现所谓的「四句」,其实在逻辑形式上只有三句而已,并且在这三句之中还包括了一个必然为假的句子。

如此一来,除非我们愿意承认在佛陀有关「我」、「法」的四句教法里,只有一句在逻辑上可以为真,而其余皆假( 亦即p 与 -p 不得同时为真,也不得同时为假,而只有其中之一为真),但这样论断的结果,便意味着佛陀在四句之教中说了谎话。可是在佛教自来的传统里,佛陀是说谎者的论断是不被允许的,因此如何维持佛陀之语为真实语的传统,便成为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逻辑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了如何在逻辑上,仍然维持四句而非三句的形式,以及如何化解第三与第四句为恒假句的逻辑困境,还有就是如何使得这四句同时为真的问题也必须解决。

二次大战之后,西方学界的研究者援引了各种新兴的逻辑理论,以及复杂的运算技术,试图来解决四句教法的逻辑困难,例如 p & -p 与 -p & --p 二者在逻辑上等值的说法,便被认为只是站在二值逻辑的观点而说的,但是透过不承认在无限集合里排中律仍然有效的直觉主义逻辑,以及多值逻辑的观点,则这两句话便不是等值的,如此一来便可在逻辑上维持了四句的形式,但仍然无法解决它们必须同时为真的问题。

所谓「多值逻辑」,是指一个命题的值不止于真与假两种,因此,p 与 -p 在二值逻辑里不可以同时为真,而在多值逻辑里便有可能可以同时为真。至于透过取消排中律的方式,来解决 p & - p 与 -p & --p 二者在逻辑上是否等值的问题,基本上与多值逻辑的方式是一样的。

所谓「排中律」,是指一个东西不是 A,便是非 A,其间没有第三种可能。但是在无限集合的情况下,我们便无法将之穷尽地二分,此时排中律便不再是有效的,当排中律不再有效时,对 -p 的否定就会不等于 p,而 p & -p 在逻辑上也就不等于 -p & --p 。

【四句之教的意义在于应机说法】

学者之间长篇大论地援引了许多精致的逻辑理论,以及复杂的运算技巧,试图来解决四句之教所引生的逻辑困难,然而事实上,他们却很少考虑到自身的诠释背景与四句之教间的出入,而他们所谓的逻辑困境其实也与四句之教并不相干。

为什么说这些逻辑困境与四句之教并不相干呢?因为在第六与第八诗颂里,有关「我」、「法」的四句之教都是诸佛所宣说的,佛陀说法或深论或浅说,都是基于受教者根器的不同,但佛陀的说法不能为假,这是佛教的传统。佛陀可以在不同的场合对不同的人说不同的法,而只问这个教法是否能适应受教者的根器,因此在这场合里有意义的教法,不见得在另一个场合也同样地有其意义。

我们要注意的是,佛陀并非在同一地点对一群人同时说了这四种有关「我」、「法」的教法。如佛有时说有业,有时说没有业;有时说什么业是有的,什么业是无的;有时佛说有的业无所谓「无」,有的业无所谓「有」,这些佛都说到过了,佛考虑的是应机不应机,因为佛法的根本精神乃是拔救有情于烦恼苦困之中。

要求四句之教同时为真所引生的逻辑困难,是因为预认了四句之教是在完全相同的论域里所成立的命题,这也就是说,如果佛陀是在同一个论域的前提下,对同一群人同时说出这四句,他就会面临逻辑上不一致的困难。然而,若是四句之教的论域并不相同,则它们之间便不会有不一致的情况出现。

龙树在此实行四句的形式,只是为了总括佛陀一生在不同场合,对不同的人所开示的有关「我」与「法」的种种教说,在这一点上,他依从了古典印度人面对一项论题的思维方式,而把它们穷尽地分成了四种,但是因于它们都是佛陀的教法,所以它们不可以为假,这一点当为龙树所知晓。

【由「法」与「教法」之分看四句之教】

我们以为此处四句之教的问题并不在于何者为真、何者为假,而是在这四者之中是否有其高低之别,或权实之分,这个问题便涉及了中观学派对佛陀教法的判释。在这一点上,我们首先要注意到「法」与「教法」的区分,此中前者是不可说的诸佛所证之法,而后者乃是诸佛应机而说的教法。

在《中论‧第二十四品》第八至第十诗颂里,龙树说:

诸佛依二谛 为众生说法 一以世俗谛 二第一义谛
若人不能知 分别于二谛 则于深佛法 不知真实义
若不依俗谛 不得第一义 不得第一义 则不得涅盘

此中,不论是世俗谛或第一义谛都是应机而说的教法,但是若不能判别二谛教法之间的高低或权实,则往往会昧于佛陀说法的真义,而我们若不能依这些可说的教法而顺序渐进,便难以悟入那不可说的第一义,这个第一义即是「法」。

顺着这个观点,我们再来看第六与第八诗颂所提及的有关「我」、「法」的四句。不论是第六或第八诗颂,从《中论》的各家注释来看,都呈显出了四句之间的阶梯性,由「我」的世俗说,而进于「无我」的胜义说,再由「我与无我」的二谛分别说,而最后摆脱了可说的「我与无我」,而悟入不可说的第一义──「诸法实相中,无我与无非我」,从「一切实」到「一切非实非非实」,亦复如是。

所有的《中论》批注家在他们对四句教法的诠释里,都提出了这样的一种阶梯性,并认为第四句的教法,代表了中观学派在有关「我」、「法」的论题上真正的立场。对「诸法实相」来说,既不可用「实」,也不可用「非实」来描述它,这是中观学派一贯的立场;而对于悟入实相的涅盘者来说,其「自我」的存续状态也同样地不可以用「有」,也不可以用「无」来描述它。

中观学派试图用言语来冲闯「诸法实相」的领域,在第四句里可以说已然达到了语言的极致,但它仍属于「教法」,而不即是「法」。

当然,若是暂时摆开批注家的理解方式,而来思索这四句的教法,也可以把它们当作是教化众生的四种法门,那么在这四句的教法里,便不一定是那一句比那一句高,而是要看这一句是否能当机地对应于众生的病。

第十颂──

若法从缘生 不即不异因
是故名实相 不断亦不常

第十颂是就事物生起的因果关系,来讨论缘起的事物在因果上是处于不一、不异与不常、不断的相续状态,在这一颂里我们可以看到和「皈敬偈」里相同的东西。

第十颂:

若法从缘生 不即不异因 是故名实相 不断亦不常

此中,「是故名实相」一句在现今所见的梵藏二本里是没有的,而什公在译文里添入此一文句,或有可能是基于「缘起性空即诸法实相」的中观义理而来。「若法从缘生,不即不异因」是指一切事物的生起若是依靠了条件,则它的起现与条件之间的因果关系,便是「不一也不异」的关系。

例如种子依靠了阳光、水、土壤等等条件而成为芽,种子等等条件便是构成芽起现的原因,芽和这些条件并不是相同的东西,可是芽也不能离开了这些条件而起现,如此一来,果与因之间便是不一、不异的关系。

这也就是说,因与果之间既不是一种等同的「自生」关系,也不是一种全然别异的「他生」关系。如果因与果之间全然别异,那么一切就可以从一切「生」。

「不断亦不常」也可以用种和芽的譬喻来加以了解,种是「不常」也「不断」,因为种「断」,它便无生芽的力用,而种若「常」,则芽亦不能生起。

第十一颂──

不一亦不异 不常亦不断
是名诸世尊 教化甘露味

第十一颂:

不一亦不异 不常亦不断 是名诸世尊 教化甘露味

此中,「不一、不异、不断、不常」这些字眼在「皈敬偈」里已然出现,它们都是拿来描述缘起的,「甘露」一词的原文也有「不死」的意思。因此,这首诗颂的意思是说:佛陀宣说了不一、不异、不常、不断的缘起,而这缘起的教说乃是佛陀不朽的教义,它永远常在人间。

由此而导入第十二诗颂:

若佛不出世 佛法已灭尽 诸辟支佛智 从于远离生

在佛陀并未现身,而曾亲聆佛陀说法的声闻已然凋零殆尽的时代里,一心求道的人仍然可以藉由远离喧闹,而住于阿兰若处的方式,来摆脱三毒烦恼,如是在内外寂静的情况下,生起观照实相的智慧,而悟入法住、法界的缘起,从而保住了真理的永恒性。

第十二颂──

若佛不出世 佛法已灭尽
诸辟支佛智 从于远离生

对于真理永恒性的问题,佛陀的开示为何?在阿含经里,佛陀常说:不论如来出世或不出世,法住、法界。这也就是说,如来只是发现到它,即使没有发现到它,「法」还是在那里。这保证了辟支佛在没有声闻与佛的情况下,也就是在「教法」荡然无存之际,他仍然可以独自悟入「法」,这便保证真理的永恒性。没有人说法,并不代表没有人可以悟得真理,真理的永恒性便可因此而获得充分的保证。

在传统的说法里,都认为辟支佛并未亲聆佛陀之教,而他悟入真实的智慧,乃是透过了「从于远离生」而来,所谓「远离」就是远离喧闹,到一个僻静的地方,也就是「阿兰若处」,而更深的意思,乃是因于他远离了贪、瞋、痴。所以只要一心求道,便不要怕没有「道」可求,由此而来保障真理的永恒性,因此,辟支佛的地位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的低,就某个意义来说,他仍有其积极的一面── 见证真理的永恒性。

结语

《中论》第十八品虽然短短的只有十二首诗颂,但是我们可以说其中的每一首诗颂都值得作进一步的探索与研究。

在《中论》的其他篇章里,龙树大体上都是站在批判论敌的立场,而甚少表明自家的观点,可是在第十八品里,他却一反常态,而积极地从正面来表达自己对佛教基本教理的态度。其中我们见到了他特有的无我论与缘起观,也看到了他竭尽所能地来彰显那原本不可言诠的「诸法实相」,其他诸如以「四句」的形式,来总括佛陀有关「我」与「法」的一切教说,而视之为救度众生的方便,最后在结颂中,更充满自信地流露出了他对佛教真理永恒性的肯定。

日后中观学派的理论发展,在基本的态度上,大体都是顺着龙树在此章中的立场而来,因此在研习《中论》之际,若能先从第十八品来掌握龙树哲学的大经大脉,或许能够比较容易进入龙树辩破自性,而彰显「一切法空」的义理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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