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是不敢来评的,只记录一些感受算了。
吃葡萄的人
七年前,我上高三,正在为高考没日没夜的做模拟试题。前一天做完的卷子,第二天上课时语文老师会讲其中的一两道试题。某天他讲了一道阅读理解题,题目是:有两种人吃葡萄的人,第一种人从每串里最好的开始吃,每吃一颗就是所剩的葡萄里最好的一颗;第二种人从每串里最坏的开始吃,每吃一颗就是所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一颗,问题是你如何看这两种吃葡萄的人。这题我当时写不出来,我做过无数卷子答不出来的题也多得不计其数,不知道为什么却偏对这道试题记忆深刻。老师当时给出的答案我已然忘记,直到看了围城才发现,那道阅读理解原是书中的一个小桥段,而标准答案也被方鸿渐借其山羊胡子哲学老师的口说出:“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吃到的总是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吃到的总是最坏的。不过事实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而第一种人只剩下回忆。”我想悲观与乐观的差别也正在于此,悲观的人深陷回忆,乐观的人总是愿意相信会有苦尽甘来的时候。
结婚无须太伟大的爱情
我大学毕业后失恋,那种难过就像两个小朋友争抢玩具时候的不愉快,转眼之间就雨过天晴。我只当是本性里就固有的潇洒能够让我不被情事所累,但似乎幸灾乐祸也会遭到报应,随后我遇到了一个姑娘,就像是方鸿渐遇到了唐晓芙——“那种情感,追想起来也可怕,把人扰乱得做事吃饭睡觉都没有心思,一刻都不饶人”。钱先生又比喻:“老头子恋爱像老房子着了火,烧起来没有救的”。当时我并未看过围城,得以幸存下来的唯一原因,现在想来可能是我那时还不够老。时至今日我依然觉得“唐晓芙”是必须要经历的,但我大学时的“孙柔嘉”无论如何也不能错过了,因为“结婚无须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的资本了…情感在心上不成为负担,至少是顶舒服的。”假如我当时便读过了围城,那现在一定在跟“孙柔嘉”吵嘴打闹了。不过,也不晚。
结婚就如同深陷围城
围城的精髓已经被不知道多少自命不凡的伪知识分子断章取义成了一段流传甚广的话:外面的想进去,里面的想出来。这段话就像李安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自己的断臂山”,可以套用到任何场合、事件上面去。它曾一度误导了我很长段时间,让我以为围城并不用自己再读了,因为我早已深谙其中心思想——不过就是一种自我矛盾的心理现象罢了,类似于《东邪西毒》里面的一段台词:一些人总想看看这座山的后面是什么,然后翻过了这座山才发现后面不过又是一座山,而且那边似乎还没有这边好。读完围城之后才知觉其中的涵义跟那段流传甚广的话真是风马牛不相及。首先杨绛(钱钟书之妻)在附录里很明显已经写出来了,围城要阐发的意义是——结婚就如同深陷围城,她原本以为让唐晓芙与方鸿渐结为眷属,再由他们吵翻能更透彻的显现围城的意义,但是,钱先生并没有这么写,因为唐晓芙很明显是被偏爱的人物,他不愿把她嫁给方鸿渐。杨绛所说的围城,其实就是结婚,很明显这句话有着无可辩驳的说服力,哪怕它说服不了任何人,但可以肯定钱先生所写也绝对跟她说的是同一个意思,人可是两口子,况且是看着围城“锱铢积累”写成的。那结婚为何会如同深陷围城呢,杨绛表达的意思比较明显:方鸿渐没有娶到唐晓芙,又说赵辛楣假如娶到了梦寐以求的苏小姐,也不过尔尔,因为结婚后会发现娶到的总不是自己的意中人。这话可以暂时肤浅的理解为“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这种心理应用到婚姻里,确是无可奈何的矛盾冲突。结婚本应该只是属于相爱之人的最后结局,然而现在“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娶到的总不是自己的意中人”,相爱却无法结婚,就算结了婚也会发现不过尔尔。所以,本应该是爱情产物的婚姻已经不属于爱情了,它被禁锢在围城里或者是被阻隔在围城外。这种矛盾及纠结,我想便是他们所说的围城吧,当然也可能理解的完全错了。
事过境迁,年轻时光不再,而所有梦想终将在现实面前幻灭。
爱情从不怕大起大落,它只怕柴米油盐的细水流长。
我的结论是,要想一个人永远爱着你就千万不要与其结婚。
我所理解的围城
我读的很浅显,只是看一些表面文字,譬如我会认为方鸿渐和孙柔嘉的婚姻无论是否存在爱情的成分,最终也不是因爱而死,而是死于大家庭里鸡零狗碎的生活琐事。因为在他们回家之后的婚姻生活里,曾经喁喁私语的缠绵已经全部变成了喋喋不休的争吵和相互对各自家庭成员的指责,这里面包含着二奶奶、三奶奶平时嚼的闲话;鸿渐父亲对他毫无道理的偏袒;柔嘉的贴身保姆对鸿渐的敌意;柔嘉对方家的轻蔑和嘲讽,这都是他们平日里相互埋怨和挑起争端的导火线。他们的婚姻被家庭所累,似乎应该怪罪于他们结婚的时候并没有出现一个嗔世蔑俗的大姐告诫一句:嫁给他,就是嫁给了他的全家。这是哪怕放到当下也依然适用的结婚条件,因为那些媚俗的结婚流程、家中长辈的传统观念、七大姑八大姨的叨扰都会让你再婚后痛苦不堪。虽然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已经违背了旧式婚礼的流程,在当时让人大跌眼镜,但还是显得力道不足,因为他们突然结婚被误认为是柔嘉怀孕所致,是情非得已的违背。况且最终孙柔嘉还是到了方家走了回门儿,这样的“新式女人”固然是礼数不周,最终让方家人全无好感,但方鸿渐的父亲理解为“也难怪她礼貌不周到,学校里出来的人全野蛮不懂规矩”。这些情节在我看来都是在寻求传统观念的原谅,我始终认为“新式女人”对于传统观念的违背至少应该是理直气壮的。
这样的情节在今天仍旧重复上演着:个人的婚姻被牵扯进了整个家庭。我想起来了1998年热播的一部电视剧叫《媳妇婆婆和小姑》,乐此不疲的拿着一些关系矛盾开着献媚的玩笑。这些遗留下来的约定俗成的传统规矩,无论我们多么“新式”依然是摆脱不掉的约束,这便是我理解的围城了。
在我看来这些残喘至今的传统观念全然是荒唐可笑的,为何自己结婚一定要告知他人?又为何自己的婚姻要让旁亲左戚来共同参与?我睥睨那些荒诞的旧约旧俗自认为已经立于围城之外。
可能我已经结婚了,只是你们不知道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