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和才玉拌了两句嘴,不能说是吵架,其实我一直认为吵架是个很严重的词,所以也算不得是严重的事情吧。
起因是我们交上去的贫困证明材料,学院负责的同学盖错了章,需要重新打印,我在寝室里说了一句太大意了。她作为学生助理中的一员,不禁辩解到:你们拿钱的,人家又不拿钱,体谅一下吧。我认为这个理论是很怪异的,体谅是可以,但什么叫做我们拿钱人家不拿钱?难道她们作为勤工助学的一员工作没有小时费吗?如果说之前她们没做过这个工作,那么她们就更应该谨慎,毕竟学院上百份材料,她们印错了章,不仅自己要返工,还得别人返工。
我当时说了一句“如果真的不拿钱,她们没必要做这件事,她们可以不做不是吗”
才玉顶了我一句“那你也可以不交呀”这个我就更奇怪了,什么叫做我也可以不交。我递交材料没有错吧。造成错误的是别人不是我吧,那我为什么不交?
唉,她根本都不明白她顶嘴的这两句话错在哪里了。难道你以后出了社会,客户有需要,领导安排资料你做,你做错了,客户抱怨一句,你还要说“那客户能别有需要吗”
不过我也做错了,我没有和她好好沟通我觉得她说错话的重点是什么。
我当时那种情绪,是觉得他的理论不对,想告诉她她应该怎样想吗?还是想教会她一件事情一个道理,还是为了显示我的做法更为正确,还是一时气愤因为她顶撞了我的话?
这样想来,我是不是过于强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