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桑本是一种花,很艳丽妖娆,但又看起来平易近人,没有一丝娇气,在深圳,常常会看到绿叶中一朵两朵,开的从容淡定。
《扶桑》这本书是我自己选择的礼物,选中它的理由,其一,作者严歌苓是我还算喜欢的一位作家,其二,它的封面在一堆书里面显得别具一格,一把红绸扇,古典又极具东方韵味,所以就是它了。
故事开头,就交代了,这是个12岁白人男孩爱上20岁东方名妓的故事,名妓是真有其人,作者给她取名扶桑,这不仅是一个违背伦理的爱情,在那个年代,种族歧视也是一道致命的槛,纷纷诉说着这个爱情的不可能!
刚开始看的那几天,天气很冷,阴阴郁郁的,加上小说开头部分的描写,第一代中国移民在美国旧金山艰苦如蝼蚁般的苦难生活,让我的心情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于是停了好久,没再看下去,这几天,深圳终于迎来了暖春,在阳光灿烂的日子,看沉重的文字,心情好像也没那么容易糟糕,一口气看完了剩下的三分之二部分。
白人男孩克里斯对扶桑的感情隐晦又不可思议,这个东方名妓对所有男人都一样温柔接纳,一样的表情和动作,唯独对这个男孩有所不同,就在她明白这个是爱,而克里斯也愿意冲破种族歧视,家族名誉,帮扶桑赎身娶她为妻时,扶桑发现她的老板,她的第二个买主,可能就是当年选在旧金山淘金的丈夫,这个人也在用自己粗旷的方式爱着扶桑,最后,扶桑选择了她的这个丈夫,在他临刑前与他拜堂成亲,带着他的骨灰离开旧金山...
在后来的几十年里,扶桑和克里斯有过几次看似有意无意的相遇,却再也没有交集过,就这样,偶尔地,却是注定地,他们从决然不同的社会阶层走到一块,碰见了,错过了,在碰见了,再错过了,谁也不愿朝谁多看一眼。
当然小说毕竟是小说,扶桑也不叫扶桑,谁也不知道,这个红绸扇是不是当年她最爱的那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