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是一种尊称。无论是古时候,还是新时代,被尊称为“公”的人,身上都有其独特的品格魅力。“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党员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要常修“四公之心”,晓忠诚之道、为民之道、攻坚之道、清廉之道,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我们党自成立那天起,就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一切工作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作奋斗目标。“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一根本问题,永远做党和人民忠诚可靠的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时刻自重自省,经常对照初心使命,对照党章党纪,看清一些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干,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
心怀敬畏,做人就不会出格,做事就不会为所欲为,做官就不会让权力任性。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谦诚态度,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牢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古训,在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不以“门第”而骄横,不仗“权势”而妄为,不借“优越”而自嗨,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在新的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履行政治责任,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急难险滩面前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团结一致,步调一致,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