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好好的两个公司,一转眼间,就合并成一个了,另一个人间蒸发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明明是两个公司,突然就变成了新公司,还是原来的老员工?
这种情况出现,一般是因为公司合并。
第一种情况,称为吸收合并,就是一个公司吸收了另一个公司
第二种情况,称之为新设合并,就是新成立一个公司,将原来的公司吸收了进来。
今天我们分享的就是公司的合并
《公司法》对公司合并要求,必须经过参与合并各公司股东会多数决议通过,即应当经过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通过。
依据《公司法》第173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由参与合并的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2.参与合并的各方就合并事项作出特别多数股东会决议,
3.参与合并的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参与合并的各方在作出合并决议后,应当书面通知公司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应债权人的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提前清偿债务
5.具体履行合并协议的内容并相应办理工商登记。
在公司合并过程中,对 股东权利 保护方面:
公司合并决议属于公司股东会决议的一种。因此,股东会上反对公司 合并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所持有公司股权的权利;
如果股东认为不当的合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股东会决议或者确认其无效。
对债权人利益 保护方面:
由于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是参与合并公司法人人格消灭而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因此公司合并行为可能损害部分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合并中,需要通知债权人以及应债权人的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无论公司如何合并,股东时刻都是在关注着自己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