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见孩子”闺蜜还是熬不住对孩子的想念,与前夫联系。前夫慢悠悠的说:“可以啊,你先给我买两条烟,我去洗澡了,一会再谈”。
闺蜜给我说完,有种特别想揍他一顿的冲动,都说渣男渣男怎样怎样,真正碰到了时候,才知道没有最渣只有更渣。
这哪里是一个父亲该为孩子的考虑,这纯粹是不放过任何机会的索取与liao sao。
说起闺蜜这段婚姻,打心里感觉她太不值得。从十八九岁就跟着他,那时候年龄小,什么都不懂,稀里糊涂的怀孕,流产。处了三年,订婚。结婚后第一年生下女儿,也是从那时候起,争吵的硝烟就没有散去过。后来升级到前夫对她恶语相向,直至后来的家庭暴力。承受了多次暴力之后,闺蜜只得选择离婚。
如果世间真的有好聚好散,也确是桩美事。可惜,我们都生活在凡夫俗尘中。
夫妻到了离婚之际,往往都是一地鸡毛。闺蜜更是深陷其中,且不说离婚条件,单是耗了快两年之久,听听就是醉了。闺蜜前夫的离婚条件是,孩子归他,女方要么每月付一千的抚养费,要么一辈子不见孩子。要知道,她单位效益不好,月工资才一千五。
闺蜜不甘心,上诉离婚,开庭的时候,男方一反常态,说他们感情非常好,坚决反对离婚。可想而知,闺蜜败诉。法院是讲规则,讲证据的地方,人的感情往往被忽略不见。
男方能做到如此,也不是省油的灯。闺蜜整日整夜的在对孩子的思念中不能自拔,我们几个好朋友经常带她去旅行,想换个环境让她尽快走出抑郁的雾霾。无论怎样开导,闺蜜始终走不出对孩子的挂念。
这一次,面对前夫的刁难,闺蜜依然还是无计可施。
法律总是很骨感,很威严,探视权是双方都有的权利。而在现实的大沙漠里,滴水,很快便没了踪影。女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很多的权力变成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