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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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5-1子谓公冶长(1),“可妻也。虽在缧绁(2)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3)妻之。”
「注释」
(1)公冶长:姓公冶名长,齐国人,孔子的弟子。
(2)缧绁:音léixiè,捆绑犯人用的绳索,这里借指牢狱。
(3)子:古时无论儿、女均称子。
「译文」
孔子评论公冶长说:“可以把女儿嫁给他,他虽然被关在牢狱里,但这并不是他的罪过呀。”于是,孔子就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
「评析」
在这一章里,孔子对公冶长作了较高评价,但并未说明究竟公冶长做了哪些突出的事情,不过从本篇所谈的中心内容看,作为公冶长的老师,孔子对他有全面了解。孔子能把女儿嫁给他,那么公冶长至少应具备仁德。这是孔子一再向他的学生提出的要求。
【原文】
5-2子谓南容(1),“邦有道(2),不废(3);邦无道,免于刑戮(4)。”以其兄之子妻之。
「注释」
(1)南容:姓南宫名适(音kuò),字子容。孔子的学生,通称他为南容。
(2)道:孔子这里所讲的道,是说国家的政治符合最高的和最好的原则。
(3)废:废置,不任用。
(4)刑戮:刑罚。
「译文」
孔子评论南容说:“国家有道时,他有官做;国家无道时,他也可以免去刑戮。”于是把自己的侄女嫁给了他。
「评析」
本章里,孔子对南容也作了比较高的评价,同样也没有讲明南容究竟有哪些突出的表现。当然,他能够把自己的侄女嫁给南容,也表明南容有较好的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