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还是不忍,这是一个问题

一个乘高铁的女孩发布了一个视频——她旁边位子上一个大约四、五岁的小男孩不停地大叫乱动,是站在位子上的。女孩的文案是:我21分钟后就下车了,我忍了。

评论众说纷纭。其中有人说自己生了娃、带了娃,就知道难管了。这就胡扯了,娃太小不懂事可以理解。这都四、五岁的男孩了,在公众场合大声叫唤、又蹦又跳,你说难管?幸好评论主流还是一致认为是家长教育失败的问题。

发视频的女孩说她忍了。这当然也对,一个年轻女孩子,未必能“斗”得过这样的家长——虽然我们没见到家长是什么样,但孩子已经这样,一切似乎也不必多讲,保护自己的安全是对的。

但我觉得似乎哪里不对劲儿——如果大家都这么忍的话,坏人当然就可以这么无限制地横行下去。没人敢管么!

记得小时候看罗某版的电视剧《梁山伯与祝英台》,马文才那般地使坏、欺负祝英台,梁山伯硬是没有一点血性、没有一点办法。我看着都费劲——好人若是没有一点反抗能力,坏人当然会肆无忌惮。

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法治。

法治该解决什么问题?其中,在个人在受到不公正待遇、个人不方便反击的情况下,由具体法治条款和相关工作人员来作保障,应该是法治的重要内容。

比如,小男孩的失管、失教问题。若让受害者或是周围的乘客与男孩的父母交涉显然不合适——这样的父母绝不会是讲道理之人。人家一辈子横行妄为,咱几句就劝化了?咱又不是如来、菩萨?

但一味置之不理、当作没发生,显然也不行。一者受害者觉得不公平——凭啥我要受这样的气、遭这样的罪?二者不处理就是对作恶者的纵容。没人敢搭理或是不制止,坏人就会一直搞类似的事情。

有人说善恶终有报,终有一天会碰到硬茬的。问题是,硬茬要是把人家打了、伤了,还是要负法律责任、付出代价的。我们不能总把希望交给硬茬、把不良后果交给硬茬。这也不是害了硬茬吗?

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们希望能有切实管用的条款,在不需要我们与坏人交涉的情况下,事情就能有所处理和解决。我们只需要反映情况,至于取证、查监控、处罚、公布真相之类,就全部交给工作人员,适当情况下我们当然可以配合调查。

国人定法、用法喜欢大处着手。我以为,真正讲法的每一件事必然会归结于细微。唯有从细节入手、从小处讲求,真正做到小事也有人管、规则能够落到实处,才是真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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