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d I not seen the Sun
------- by Emily Dickinson
Had I not seen the sun
I could have borne the shade
But Light a newer Wilderness
My Wilderness has made
有人问,为什么要晨跑,我说,应为清晨的空气好,可以让大脑清醒的思考。
有人问,为什么要折腾,我说,人不折腾枉少年,何况已步入中年。
有人问,为什么要离开,我说,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我本可以忍受黑暗。
村上春树说,跑长距离还是选择环形的跑道好,后悔了可以回家。但是我不这么认为,每一段旅程都是一次漂洋过海,每一次选择都是孤注一掷。有时候我们会忘了如何抵达,却不会忘记为何出发。
我习惯把大学城四大田径场都跑到,这样正好10公里。
穿上慢跑服,带上臂带手机连上耳机,系好亚瑟士的鞋带。这双鞋已经陪我跑过了至少六百公里,是我的挚爱。
清早的阳光明媚耀眼,热度合适。快走五分钟到林荫跑道,按下keep里程计,开始。
1公里,到北大校区,已经有些许的同学在跑道了。3公里的提示音响起,全身热了起来,汗滴颗颗,肌肉也似乎才开始运转,已经到清华园区了。5公里到来前一切毫无悬念,这是我日常的起码运动量。6公里时,左膝盖隐隐有点疼,要变换一下跑步节奏了,让膝盖不要在一个机械动作中,这样就可以尽量避免单一磨损。看看佳明手表,此时心率160,从刚刚的170降下来了,这是我的规律,一般都是5公里附近呼吸有些难,过了那个坎儿就进入另外一个周期了。但酸疼渐渐向下传导,右侧小腿肌肉略微发硬,做几次深呼吸调整几次也就过去了。
开始大汗淋漓,衣服被打湿贴住身体,要时常擦拭汗水。阳光更加刺眼了一些,校园里的跑步者也越来越多。还有些自行车骑行者迎面而过,真羡慕他们的速度,此时想念我的佳能戴尔左撇子,不然可以一飙车技。耳机里传来我的配速,保持在6分10秒跑完一公里,不快但是比我预想的好。
汗出得更多了,衣服被后背洇湿。开始哈工大园区,这边因为靠近居民区,跑步的人比较多,我希望尽快跑进体育中心去,便拐到僻静的夏青路。因为加快速度,配速到5分36秒每公里。
7公里开始了,进入体育中心,抬头能看见塘朗上,烟雾逐渐被阳光驱散,心情大好。冲破8公里后,我感觉进入一个艰难期,右脚的脚掌开始疼,然后是左脚脚掌。感觉又是一个爬坡期了,这个时候要坚持,要调整,放慢速度,盯住脚下的路,你就会慢慢忘记疼痛。迎着风和阳光奔跑,慢慢的怠感消失,我开始觉得就这样跑下去似乎跑半程马拉松也不会是什么问题。
9公里,开始珍惜所剩不多的里程。汗水已经浸透了跑裤的腰部和跑衫的背部,头发全湿Congratulations耳机传来提醒,10公里目标已达成,用时1小时2分。
慢慢走完到家前的最后几百米,人们和我都一如寻常,大家依然忙碌,孩子上学,老人买菜,但是只有我知道,一个纪录产生,然后忘记它,去挑战下一个,这似乎是我生活的节律,没有什么不寻常。或许,人生就跟跑步一样,贵在坚持,快乐和收获,疼痛和过程,只有自己知道。
人生本身是苦海,快乐是一个副产品,不是追求的目的;自律也不是鼓励自己去解决问题对抗焦虑,而是接受人生是无常的。就像跑步一样,不要忘了为什么出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