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和她在一起了,我和她并没有传统恋爱前纠结难过的追求经历,仿佛一切就是那么自然,一切都是那么的顺理成章。
认识她的时日并不多,只有短短的10天,即是我在坐校车时被她所见到,继而通过学校里美丽的表白墙而结识,这是并不可思议的。
初次见到她时,她是一副淑女的模样,透着娇羞的粉色外套,高贵又平易近人的长裙,以及露着她可爱脚趾的金色凉鞋,仿似一条彩虹跳出了这有些阴霾的天空。
不知是天气有些闷热还是她俏皮的脸蛋儿下藏着一颗娇羞的心儿,短短两个小时的见面却让这8点的夜空多了些红晕。我与她漫步在学校的小路上,试图牵着她的小手,却又怕唐突了佳人,只得在淅淅沥沥的小雨中默默的为娇小她撑着伞,仿佛这世界都只剩伞下的我和她。
她总是说的很少,做的也很少,我探寻了很久,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她懒,懒得思考,懒得做些什么,这也正是她的可爱之处。
就在5月31日那个又是下着雨的下午,我们去看花灯,这是我临行前绞尽脑汁想到的,天黑黑,又是比较浪漫的地点,对一些美好的事情总是比较有利。所以我们顺理成章的牵着手走了很久很久。她那柔弱无骨的小手仿佛让一切都充满了活力,至少是让我精神抖擞。虽然我俩现在还在探究,究竟是谁先牵了谁的手,可是这些都不再重要。
生活仿佛毕加索的油画般无序却又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