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是我犯的十恶不赦的罪。
这个社会对我的歧视已经够深了,你不去质问这个世界,还跟他们一起来歧视我。
——盛如曦《剩者为王》
我很清晰的记得盛如曦说出这句话时表现出的愤怒,因为她从来都没有做错什么,却被社会的偏见所怀疑,是这个时代的观念,对她的不承认,而可怕的是,所谓的观念是人们的约定俗成,并且很少有人能够轻易去改变的。人类社会史上,没有什么明文规定人到了年龄就一定要结婚,也没有明文规定,人生就必须要拥有爱情,那些约定俗成,就这样可怕地固化在人们的脑袋里,大家都觉得是对的,那它就是对的,她没有这样做,所以她格格不入了。
我记得《霸王别姬》里的程蝶衣,一个不疯魔、不成活的角色,那样痴迷一件事物,一个人的程蝶衣,他自刎了,没能逃过悲惨的结局。我当然也记得现实里的张国荣,还有他的唐先生,可终究,直到张国荣死去,他们也没有堂堂正正的在这个世界里在一起。同样的,也没有什么明文规定异性就应该相吸,同性就不可以在一起。爱情应该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态度,而不是一个器官对另一个器官的反应。只是大家都觉得男女就应该在一起,那它就是对的,而他选择了同性,所以他格格不入。
《奇迹男孩》里面的奥吉因为长得不一样,或者说因为长得丑,遭到大家不一样的眼光甚至欺凌,可美与丑,又是谁规定的?唐朝的人都觉得胖好看,现在,大家都以为瘦美丽,说到底,那都是“大家都以为”,所谓“大家都以为”,所以,它是对的,而他跟大家长得不一样,所以他“丑”,他格格不入。
《全民目击》里的林泰因为自己曾经犯过错,所以坏事都是他做的。《杀死一只知更鸟》里面无辜善良的汤姆•鲁宾逊因为种族歧视被判了死刑,《追风筝的人》里面什叶派的哈扎拉人哈桑因为种族阶级不同成为了“理所应当”的替罪羔羊。在这个社会里,小到因为一个人想法稍有不同被怀疑,大到因为一个种族的不一样,被排斥。这一切,只是因为他与周围人们观念中想象的不一样,或者说,他和周围的世界格格不入。
人们总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是对的,对于自己不能理解的事情,期待找到一个排斥的关节点,加以抨击,然后肯定自己,可我们真的是对的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给出这个答案,我也没有什么资格去评判这是对或者不对,可至少我认为,在看待一件事物,且不知道事实的时候,不去随意评判是一种基本礼貌;一个人以往的好坏并不代表他的现在或将来,这是基础常识;在接触到不一样的人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不是否定他,而是尝试接触,再去做决定,是一种应有的态度。在看到不一样的想法或观念的时候,不那么绝对,而是换个角度去看待,是一种可以有的理解。其实我们都知道,这个世界没有感同身受,所以,那些“我们”认为格格不入的人,我们并没有资格去质疑,去指责甚至排斥。
后记
哎呀,你家姑娘都三十岁了,还不谈恋爱呀,在挑个什么劲儿呀?
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
如果我长成那样我会自杀。
他从小就被关在黑屋里,是个怪物。
对,我恨她,所以我把他撞成了肉泥。
是的,是哈桑偷了我的东西,是在他房间里找到的,不是吗?
三十岁还没结婚的盛如曦犯了罪,罪名:我憧憬爱情,相信爱情,我还想嫁给爱情。
程蝶衣犯了罪,罪名:我是个男人,我喜欢的人,也是男人。
奥吉犯了罪,罪名:我生来就与众不同。
地产商林泰犯了罪:我是个父亲,我爱我女儿,我不惜一切替她顶罪,可我是个奸商,所以人是我杀的,这是众望所归。
被关在黑屋里的亚瑟·“布”·拉德力犯了罪,罪名:我是个黑人,而且是从小被关在黑屋里长大的善良的黑人。
哈桑犯了罪,罪名:我是个异族,是个哈扎拉人,而且是个正直忠诚的仆人,所以,我知道是阿米尔少爷放在我房间的,他想逼我走,嗯,对,是我偷的。
我与这世界格格不入,是我犯的十恶不赦的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