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7日,单位组织辖区部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召开了本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会议。笔者不才,被迫营业就《工业危险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进行解读。会后,重新对该指标体系——产废单位——进行了再次梳理,形成了以下思考结果:
一是,关于指标体系涉及十项内容,具体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现场管理和文件资料。现场管理方面,包括: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体现为责任信息上墙)、标识制度(重点一)、源头分类制度(重点二)、贮存设施管理(重点三)。文件资料方面,包括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计划制度、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业务培训。
二是,关于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对于企业来讲,该制度文件资料方面可制定专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亦可结合质量管理体系,在企业整个环境保护防治责任制度中设置专门的篇章。在现场管理方面,即作为上墙资料,应张贴于醒目位置比如:危险废物仓库进出门大门的两侧,或者在仓库门空间足够的条件下直接张贴在门上。
三是,关于标识制度。从多年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危险废物标识管理不到位是常见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未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附录A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或者标识本身形状、颜色、图案不正确。建议企业发现形象损坏,颜色污染或者有变化,褪色等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及时修复或者更换,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四是,关于管理计划制度、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以上三项制度,在2019年以前均须以书本形式报生态环境部门纸质备案。2019年之后,可通过江西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网络直报)填报,方便企业开展工作。
五是,关于源头分类制度和贮存设施管理。以上两项制度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分开,即是源头管理的目标,也是贮存设施管理的必然要求。在这里着重强调一下,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等)。
六是,关于经营许可证制度。这项制度对企业委托单位资质查验做出了要求,即企业应对委托单位是否具有处理本企业危险废物的资质进行查验,并收集保留委托单位资质证件。
七是,关于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业务培训。以上两项制度,在这里建议企业的应急预案演练可与业务培训结合到一起共同开展,同时也可与其他培训或者演练一起实施,比如安全、消防的演练和培训,即降低企业培训成本,又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演练给企业带来的时间、人力、物力上的负担。
以上是笔者对此次培训会的内容的再次梳理和思考,鉴于认知水平和能力有限,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于2021年5月29日 晚
——于2021年5月30日 晚 再次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