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墙上挂钟的分针最后一次朝向12定点时,时针也终于毫不犹豫地指向了2。这整点的啪嗒声在安静得凝固成固态的空间里回荡消减,终于归无。
凌晨两点钟了啊。他想。
可他却仍望着天花板没有丁点儿睡意,心跳声和着钟表的滴答声有条不紊地奏出一曲夜的乐章。他还无聊地在心里和着拍子,到拍子快到一千时外边终于响起了钥匙转动声。接着便是什么铿锵有力的倒地声,噗通!
他放下反复锁屏又反复解锁的手机,披好外套,起身,打开卧室门,走到客厅,看到喝醉的她正瘫坐在鞋柜旁,像一团和稀了的泥巴,软趴趴得像要流个遍地。
他俯下身子,要把她搀起来。
别碰我,大街上耍流氓啊你。本来睡着的她却突然大吵大闹,还边手舞足蹈地装腔作势。
是我,你在家呢,别闹。
她睁开眼睛,看了看他,抱歉地笑了笑,然后整个人便昏睡过去。
他无奈地摇摇头,抱起她到她的卧室。她轻得像片羽毛,让他抱起来毫不费力。
他把她放在床上,脱下鞋子,盖好被子,坐在她的床边不由自主地发呆。床头柜上那个还没拆封的蛋糕也在陪着他发呆。
他对她说,丫头,生日快乐。
有时候和一个人认识得太久,记忆便开始不甚连贯,那些深刻的记忆就像是碎片一般散落在记忆各处,时不时排列组合出一些略有章法的场景,让你或者嘴角带笑,或者心里略含苦涩。
他在新建的Word文档里敲下这些字,然后又逐个删掉,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然后睡去。
第二天他被猛烈的敲门声吵醒。他扯过杯子蒙头要忽略掉这刺耳的聒噪声,没成想却迎来了更猛烈的一波撞击。
他起床,无奈地打开房门,便看到了穿着睡衣,手里还端着一小块蛋糕的她。
来来来,大作家,今天我生日,你吃蛋糕。她端着蛋糕的手伸到他的面前然后垂直转了90度,在他还没醒盹时,已经被糊了满脸的白色奶油。
奶油可以美容养颜弱化角质的,她满嘴跑着火车,伴着她的笑声,和她逃离的脚步声以及她卧室门锁的声音,她瞬间消失在他的面前。
和她过的第七个生日了啊。他想。
有些记忆似乎是真的开始忘记了,远比记不清楚细节要严重得多,因为已经记不住发生的时间,记不清楚发生的原因,记不清楚发生的过程,有时候甚至连过程都模糊了去。
他洗完澡出来发现她正在倚着卧室门看着他。
他望着她入了迷,她也看着他发了呆。
良久,她捂着眼睛说,呸呸呸,光着膀子穿着大裤衩害不害臊,家里还有一妙龄女青年呢。他挠挠后脑勺笑笑,往自己卧室走去。
哎,差点忘了,我的生日礼物呢?她又在背后嚷了一嗓子。
几分钟后,他换好衣服,拿着一个礼盒出来。喏,自己看。
她七零八散地打开盒子,在看到盒子里面躺着的书之后撇撇嘴,失望写在了脸上。
又是书?亲爱的大作家,下次再送书我可就不理你咯。算了,我该换衣服上班了。她把礼物随手甩在床上,关了卧室门。
那可是绝版的哈利波特原版书。他要说的话被压低在嗓子里,被埋在她摔门声中。
人的记忆是个神奇的东西,细枝末节的东西会被忘记,主干上的事情也会偶尔颠沛流离。
他在键盘上敲打下这些字。
和她第一次认识应该是在大学班里的新生见面会上吧,她大大咧咧的样子像个白痴,走下讲台时差点摔倒在坐在第一排的他身上。又或者是高考后兼职时遇到的在酒吧做驻唱的她。他对细节记得不甚清楚,却还是在嘴角扯起了一丝笑意。
手机这时候叮铃铃地响起来,他接了电话。却听那边小声嘀咕,哦,打错了。然后反馈过来一堆忙音。
她总是这样,神经大条到什么都会出错,什么都会忘记。刚毕业那会儿,因为两人公司距离近,她以一种命令式的语气要他一起合租,房租水电暖费一概均摊,可是一起住了一年了,她从没掏过钱包,他也从来没提过。只是他总是时不时地会接到她的电话,要他关煤气,要他送钥匙,甚至让他往卫生间送厕纸。他呢,照单全收,她的要求他一概遵从。
忘记哪次喝醉了的她问他,你是不是喜欢我啊?要不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一时语塞,她却又睡了过去。那句他噎在嗓子里的话也终于不用梗在喉咙里了。
人们说性格迥异的人反而会相互吸引,他想大概这就是他喜欢她的原因吧。他觉得她的性格那么耀眼,他不适合她,可是他又舍不得疏远她,所以他只好默默陪在她身边,润物细无声。
她有过两个男朋友,性子如她一般耀眼,刚开始的时候形同一人,之后便互不妥协地大闹,然后分手。他见证了她两次恋爱的全过程,他记得她哭红了眼睛哭肿了鼻子,妆花了满脸的惨状。她说她好难过,他苦涩地笑笑,摸着倚在他肩膀上那只小小的头。他想说,没事我在呢,几次三番话到嘴边,还是咽了下去。
不过话说回来,她似乎是有好多年没谈恋爱了。他突然想到。上次是什么时候来着?他已经记不太清楚了。
时间缩成了一个个神经元,在大脑里迂回曲折着。也许是看破红尘了,但以她的顽皮性子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挠挠后脑勺,想这些做什么呢!
下午六点钟,她却出奇早地回来了。手里还拎着大包小包的食材,换好鞋便直奔厨房。
呦呦呦,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还是咋的,大小姐居然按时到家还要下厨?他打趣道。
呐,为了纪念我们的长期友情,我决定今天要跟你意思意思。对了,我今天还有朋友要来,你这无敌宅可不要认生哦。她像模像样地套起围裙,颇有要大战一场的架势。
晚上八点钟,她朋友们陆续到齐,她派出他作为她的礼仪代表,她则继续闷头一个人在厨房里鼓捣着。等到九点钟,在大家齐齐抗议要点金拱门做宵夜时,她做的菜终于一道道端了上来,引起周围人一片咋舌。
啧啧啧,深藏不露啊。是不是去新东方修炼过。人们一起起哄,然后矛头一转,对他道,摊上这么美丽大方又会做菜的室友,不收了等过年呢?那句广告词怎么说的来着,遇上新东方厨师,就娶了吧。
大家哄堂大笑。他却不搭腔,自顾自地喝了一罐啤酒。
等嗨到将近凌晨,喝得醉醺醺的她突然站起来下逐客令,挨个儿赶跑了大家后,微醺的他坐在沙发上歇着,她则跑过来依偎着他问道,后天都除夕了,你这个大闲人怎么还不回家?
我这不是怕你一个人不安全,你回了我才能放心回家嘛。
那我跟你一起回家好了。
他一把推开她说,喝醉了赶紧去睡觉。
我没喝醉。她坐起来一本正经道。
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我……我……
我喜欢你,所以你到底要不要跟我在一起。今天,啊不,昨天要请你吃饭的原因就是要让你见见我的朋友。然后呢,赶在14号跟你表白。
14号,情人节。这是个之前与他毫无关系的节日。
所以你的答案是什么?她低下头问道。
我喜欢你。良久,他说。
哈!我就知道。要不你怎么会在我身边待这么久,这么细心的照顾我。你啊,典型的有贼心没贼胆的家伙。她恢复了她正常的语气,一跳扑进他怀里。
记忆就是一堆碎片。不重要的早晚会被分解殆尽,而重要的会像大浪淘沙一样留下来,构成生命的时间节点。2018年2月14日,恋爱纪念日第一天。
他在键盘上敲下这几行字,然后应着她的催促声,她说,今年她和他一起回老家过节,要好好准备一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