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也听说过“读者权利十条”?

偶然读到达尼埃尔·佩纳克《宛如一部小说》,其中提到“读者权利十条”领我印象深刻——

第一条:不读的权利;

第二条:跳读的权利;

第三条:不读完的权利;

第四条:重读的权利;

第五条:读不择书的权利;

第六条:包法利症(易被小说内容感染的症状);

第七条:读不择地的权利;

第八条:随意选读的权利;

第九条:朗读的权利;

第十条:默读的权利。

看得出作者为了让读者尽可能地去阅读而强调读者拥有最大程度的自由。

这是一个可以迁移的方法,当我们想让自己的观点获得他人观念或行动上的认同时,就要让ta卸下包袱,给ta最大程度的自由,并告知ta可以在生活的方方面面践行该观点,并不需要付出额外的努力。

当然,我认为这是初始阶段的要求:即不设要求。

当对方想要获得更大的进步或收获时,其已经具备一定的自觉性和自主性,此时就可以设定更进一步的要求了,这种要求也是对方所需要的。

回到“读者权利十条”原文,所谓开卷有益,正因如此,我们应当放下刻板印象里所有约束阅读的条件(比如必须在书桌前、必须正襟危坐等等),随心所欲地去读书。但当我们想通过阅读获得更多的时候,可能就需要适当多加一些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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