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最能适应社会的人,同时也是一个最能出卖“自我”的人,这种人无论怎样都可以被看成是一个文化上的“神经病”;而一个疯子,倒有可能是健康的,无论怎样他都表现了对“自我”的捍卫,只不过在一个致病的环境里,他以疯狂的形式完成了自己抗拒疯狂的长征。——《“存在”的幽灵》
福柯认为,疯癫不过是观看者与被观看者相结合所产生的效应。弗洛姆则指出,精神病人才是最健康的,因为他没有出卖自我,只是在与社会的斗争中失败了。而那些所谓正常人,恰恰是病入膏肓的——社会性的缺陷。在社会学意义上,正常不过是在行为模式上不太偏离社会常轨。而在心理学上,这些人可能都有病。
“从标准的人本主义立场出发,我们必定会得出关于精神健康的另一种不同的概念。在异化世界范畴中被视为健康的人,从人本主义的观点看,正是病入膏肓的人——尽管这里所说的不是个人的疾病,而是社会性的缺陷。按照人本主义的含义,精神健康具有这样一些特性:能够爱与创造,能够从家庭及自然的乱伦联系中解脱出来,具有自我身分感,即能够将自己体验为主体及自身力量的创造者,能够掌握自己内在及外在的现实,也就是说,能够使客观性与理性充分发挥。生命的目的是活得认真而又热烈,诞生得完整,充分清醒。人活着就是要脱离婴孩般的自以为是的境界,而坚信自己有着真正的力量,尽管这种力量十分有限;能够接受这样的矛盾事实:人是宇宙中最重要的东西,但同时又不一定比一只蚊虫或一片小草更重要。人活着就是要能热爱生命,能无畏地接受死亡;能承受无法把握住的那些生活提出的重要问题,但同时又坚信自己的思想、感情,只要这些思想感情确实是自己的。人活着既要能够独立自处,又要同心爱的人、普天下的兄弟、所有有生命的东西融为一体;听从良心的召唤,回到我们自身,但同时,在良心的声音听不到或无法遵从之时,又不要沉溺于个人私仇之中而不能自拔。精神健全的人,是以爱、理性、信仰来生活的人,是尊重生命(自己的和他人的生命)的人。”——弗洛姆《健全的社会》
人是被抛入世界、能力有限、处于生死之间、对遭遇莫名其妙、在内心深处充满挂念与忧惧而又微不足道的受造之物。这个受造之物对世界要照料,对问题要照顾,而自己本身则常有烦恼。处于众人中,孤独生活,失去自我,等待良心召唤,希望由此成为本身的存在。——海德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