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热搜近乎爆炸,余文乐结婚了,新娘是王棠云。
我不是春娇,也不是周冬雨,我是我。
待在暖如春,满满暖气的屋子里,外面是寒入骨的北方的冬,连沫沫和小金毛都冻得懒得搭理人,磕着焦糖味瓜子,另一手守在迷你笔记本面前,点点敲敲。在这的前几分钟,刚做完了一堆自己不喜欢的事,于是,逼着自己反复思考人生了。
记得多年前,带着稚气和妈妈说,以后我可不结婚哦,要和闺蜜住一起,住一座偌大的房子,永远生活在一起。母上大人当做是饭余笑话,每次只是摸摸头。
多年以后,有了男朋友,他说,你穿婚纱的样子一定很美,等毕业了,就带着兄弟们来向你求婚,当时的自己并没有觉得这是一个一定要发生的事,结婚,或许将来会吧。中途的一段感情空窗期里,好像单身会上瘾,好像变得不太相信爱情。如今的自己,身边陪伴的是那个对的先生,却恐婚了。
我爱他,他也爱我。这是不用怀疑的事实。
可是比起安分守几的生活,我还是改不掉在有长辈的时候,带着孩子气;戒不掉和老友的有酒有歌的嗨趴;阻止不了很多时候矫情的强迫症;忍不住喜欢的新发色和久违的烟气,还有很多30岁之前想做还没做的事。我想我还没有完全的准备好。
反复思考人生的后果就是,激起了我的斗志。
比如什么时候月入过万,什么时候可以挥霍时光,一日三餐可以不用反复思考到底吃什么,干脆雇个全职保姆,解决一切问题,免得每次都要杀死多少脑细胞,其实我们都不是挑食的人,好养活。不用为了一堆乱麻,不知从何下手的厨房而发愁,有人完成啊。你不用担心哪天变黄脸婆,也不用担心手变糙,十年后仍然是元气满满的少女。
对于有强迫症的人,或许总是讨厌菜叶长没完没了的泥土,讨厌空气中熙熙攘攘的油元素,和溅得四起飞舞着的油滴子,讨厌碟子上滑滑的油腻感,但这又是活生生的生活,这是人间烟火,你没办法避开它们。结婚之前,十指不沾阳春水,不愿意的都让给母上大人,因为无论什么时候,她总是可以为你买单的那个人。结婚之后,那些都是你的不得不,他对你宠爱,但在长辈的眼里,只有懂事与不懂事。
六叔结婚了,我为他高兴,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那个人,在这相识的12个月里。无论是在《志明与春娇》,还是《我们相爱吧》中,他是让我动心过的男人形象。
现在已经拥有爱情的我,依旧相信爱情。
但恐惧结婚,或许让我们再等一等,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