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催泪离婚案如何保护好底线

最近《底线》热播,一个个扑朔迷离的案件在荧屏上展开。其中的秦玲离婚案更是令人看完五味杂陈,前一秒还被抢房产证的乌刚父母气的咬牙切齿,下一秒又因苗苗在母亲秦玲病床前唱歌的画面哭的泪流满面。

音乐女老师秦玲与无房无存款的乌刚结婚,秦玲将其名下房产变更为由秦玲、乌刚按份共有,其中秦玲占有房屋90%份额,乌刚占有10%份额。秦玲、乌刚婚后收养了女儿苗苗,后乌刚因躲避高额债务丢下妻儿不管不顾、失踪5年,秦玲只能含辛茹苦独自抚养苗苗。屋漏偏逢连夜雨,秦玲被查出身患重病,在生命垂危之际,为了保证其母亲和女儿苗苗以后的生活,秦玲向星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乌刚的婚姻关系、分割房屋份额并取得苗苗的抚养权。乌刚及其父母得知秦玲病重的消息,盼望着秦玲早日离世,霸占房屋、继承秦玲的财产。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面对如此情况秦玲该怎么办?

1.一审判决离婚,秦玲与乌刚就解除婚姻关系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秦玲现占有房屋90%的份额,如果不与乌刚离婚,一旦秦玲死亡,则乌钢和苗苗、秦玲母亲都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在一般情况下,乌钢和苗苗、秦玲母亲对于涉案房屋90%的份额各有三分之一的遗产继承份额。基于此,秦玲选择诉讼离婚,解除与乌刚的婚姻关系,以保留更多财产给其母亲和女儿苗苗。

看到一审离婚判决被送到秦玲病房,观众们开始欢呼感叹,那么这真的是尘埃落定吗?其实,还要再等一等。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制,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法定上诉期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在上诉期内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在秦玲诉乌刚离婚案中,乌刚收到星城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后,如果在上诉期限内没有向榕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婚姻关系解除;若乌刚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则该一审判决尚未生效,还有待进行二审审理。所以,在追剧过程中看到一审判决离婚后,不要着急拍手称快,请再等一等。

从剧情来看,秦玲昏迷、身体状况危在旦夕,如果秦玲在一审离婚判决上诉期内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项“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若乌刚未上诉的,由一审人民法院新城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若乌刚已经提起上诉的,则案件二审程序已经启动,应由榕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结诉讼的裁定。在此情况下,一审判决并未生效,故秦玲与乌刚还是夫妻关系,双方婚姻关系并未解除,乌刚仍有权继承秦玲财产。

2.苗苗和外婆何以为家?

秦玲起诉离婚固然能够和乌刚划清界限,通过一个离婚诉讼解决后续遗留问题,正如在剧中她对周亦安法官所说“怕以后孩子和孩子外婆被欺负”,但从前述分析来看,秦玲起诉离婚要等待漫长的公告送达期、答辩举证期、上诉期,如果将诉请离婚作为唯一方案并不稳妥,一旦在上述等待期限内秦玲身体难以为继,则之前为了离婚诉讼的付出所有努力都功亏一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的规定,秦玲可以手写遗嘱作为保底方案。

秦玲在遗嘱中可以就其占有房产90%的份额指定由其母亲和养女苗苗继承。在秦玲立遗嘱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几个问题:第一,保证遗嘱的效力。遗嘱是被继承人单方作出的在其死后才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审判实践中,遗嘱继承纠纷主要难点问题在于遗嘱的真实性、形式或内容瑕疵影响遗嘱效力等。面对见利忘义的公婆、遇难就逃的老公,秦玲书写遗嘱时应保证遗嘱形式、内容上的完整,最好进行录影录像并邀请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等以保证遗嘱的真实性,也可以公证遗嘱。第二,房产份额最好指定由其母亲继承,而不是苗苗。乌刚外债累累,乌刚父母又曾企图遗弃养女苗苗,而且乌刚父母贪财无厌、撒泼打滚、吃相难看,当得知苗苗有继承份额后,极有可能乌刚会争夺女儿苗苗的抚养权、进而鸠占鹊巢私吞房产,因此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房产份额由秦玲母亲继承,在眼见在苗苗身上无利可图的情况下,乌刚可能不会通过缠诉烂诉的方式盯上苗苗,或许能够保证苗苗安稳的生活。第三,如果秦玲一定要指定房屋90%份额由其母亲和苗苗继承的情况下,保存好乌刚父母曾遗弃苗苗、乌刚躲债失踪多年丢妻弃女的证据,当乌刚后续想通过诉讼争夺苗苗抚养权时,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综合考虑苗苗年龄、长期生活情况、苗苗的个人意愿等情况,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方面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3.乌刚父母抢夺房产证有用吗?

剧中,乌刚父母先是要求秦玲补偿100万元,后又在秦玲家中争抢房产证,上演撒泼打滚的戏码。那么他们抢夺房产证就能占有房屋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从上述规定来看,乌刚父母抢夺到房产证并没有什么作用,如若其对房产证进行了涂改,房产证的内容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不一致,在其难以举证证明不动产登记簿有错误的情况下,仍然要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所以面对抢夺房产证的乌刚父母,不用慌,秦玲只需要送这对戏精老年夫妻档一句“他‘抢’仍他‘抢’,清风拂山岗”。

秦玲离婚案就像一枚照妖镜,照出了人性的温善纯良,也照尽世间的利欲熏心。承办法官周亦安面对乌刚父母跳梁小丑般的表演深感自身的无力,但在同事叶芯的鼓励下选择不放弃、相信希望。“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秦玲在生命弥留之际为养女苗苗百般关爱护其周全令人落泪,“以法护身者智,以身乱法者愚”,“周亦安”们对公平正义的信念与坚守亦令人动容。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知法懂法守法不是为了钻法律的漏洞,而是为了那些我们想要保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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