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号早上我八点来上班,我是酒店行政主管,也就是蹲办公室的,前两天我到市里做四维才回来的。然后九点多,酒店经理到我办公室跟我说,公司领导商量决定让我上完这个月就让我回家休息,让我这两天赶紧交接工作。我当时就懵了!
我们这个经理是今年四月份时候来的,而我已经在酒店工作两年多了,是从酒店开业就来上班的。经理刚来的时候就一直调整我们办公室的班,我之前一直上的行政班,她让我们八点上到下午五点,也就是一天九个小时,理由是办公室很闲,没啥事,就得多上一个小时。
其实我知道她是故意的,但我想到9月份我就要生了,再坚持上一两个月的班就走,所以也没跟她计较。
然后她曾不止两次来找我谈话,说让我上班小心点,路上注意安全。如果她是出于关心我,我很感谢她!我每次都回答她,经理,我怀孕都没什么症状,身体很好还能上班,如果我身体不行了不能上班了,我会提前告知的。她听我这么说也没说什么了。
之后就发生了16号早上的事,我当时说经理,我之前也跟你说过,我还能坚持上班,毕竟我不是从事客房服务员,我是在办公室。她说你一个孕妇,大着肚子在酒店里走来走去,影响不好!我就呵呵了!她还说她也懂法律的,我没跟公司签订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我又呵呵了,我说,经理,公司不跟我签合同是公司的责任!然后我又说,我认为公司这么处理事情不合理,然后她也不理我了,边走边说,反正你就赶紧交接工作,上完这个月!而且没有产假!
当时把我气的!我立马收拾东西走人了!下午的时候越想越气,我就到社保局咨询,执法人员直接把她喊来问清楚情况。她还跟执法人员说,公司会补偿我1000块,分四个月给,每个月260元。执法人员听了以后告诉她,你这么给不合理也不合法,我们云南这边现在最低工资是1180元,所以她每个月给我的不能低于这个最低工资。最后执法人员说,如果她现在就不让我去上班,我就可以申请仲裁,酒店就要经济赔偿我。执法人员还把大概费用计算给她听,算下来五万多块钱。执法人员说,如果她现在让我去上班,我可以上到生孩子,生了孩子公司还要给我三个月的带薪产假!带薪产假每个月不能低于国家标准的最低工资!最后她当然喊我回去上班咯,说什么都是为了我的安全!
还说我还打算给她一个月2000块呢!我听了就觉得好笑,就反问她,你刚刚不是说每个月给我260块吗? 我第二天就接着去上班了,她一大早就到办公室来,说怕我上班时候出什么问题,让我写个承诺书,承诺我自认为身体无恙,可以继续上班,且上班期间出现任何意外,由我本人负责。
我之前在网上看到说,这个承诺书是不合法的,即使我写了也没有法律效力。我当时也告诉她了,我即使写了也没用,她还是要我写,我也给她写了一份。昨晚我也问了我一个学法的朋友,他也说我写的这个承诺书没有法律效力。
我们这个经理还是个女人!我没想到她那么迫不及待的想赶我走!我都怀孕6个月了!自从她来到我们酒店,招来她以前的员工,然后变相的把我们酒店的员工赶走了! 我在这里很感谢国家有这些法律保护我们!本来我是没有产假的,公司也没帮我交生育保险。现在这么一闹,不仅能继续上班了!还有三个月的产假!
本文来自女生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