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睡觉之前看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最后几页,终于完成了本书的第一遍阅读,即将开始第二遍。
第二遍需要再慢一点,把里面影响理解的关键生词查出来,修正第一遍理解的偏差。虽然全书的大致意思是了解了,但是对细微之处的把握还不够精准全面。所以这一遍基本就是要到达“正确理解”的目的。
第一遍的阅读旨在了解故事情节,停留在“对故事本身感兴趣”的阶段。根据一些作家的阅读经验,好书一般要阅读至少两遍,不能仅仅停留在故事层面,还需要有意识地深挖作者的潜在写作意图以及表达方式(也就是写作技巧)。
所以,如果说第一遍是学习“道”,那么第二、三遍就是学习“术”。(我不知道这不是哲学所说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基于这本书是英语语言,还要跨过一个语言的障碍,所以读三遍应该是个基本要求。
(从学习语言的角度看,第一遍很难完全掌握语言的使用规则,第二遍甚至更多遍,才可能在语言学习层面达到一个从量到质的变化。所以,想学好英文的朋友,重要的任务一定是精读,而不是泛泛地阅读。)
之前的日记中曾夸下海口要读这本书12遍,何以疯狂至此?倒不是为了一定要学到什么(至少三遍以后真的不知道是为了学什么),但是即使出于这样的目的——想知道读完12遍以后究竟会发生什么?这已经足够让人兴奋了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