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的孩子没有在以前的孩子们中普遍存在的那种责任感和上进心呢?
鲁道夫.德雷克斯认为,二十世纪中期以来发生的一系列重大的社会变化是造成孩子们的变化的直接原因。
第一个重大的社会变化是,今天的成年人已经不再给孩子树立服从和顺从的榜样了。
德雷克斯指出:“当父亲失去了对母亲的控制权时,父母双方也就失去了对孩子的控制权。”这就意味着妈妈不再给孩子树立顺从的榜样。这是社会的进步。
正是因为这种进步,我们很难再看到有谁愿意继续扮演卑下和顺从的角色。孩子们只是在追随他们周围的榜样。他们得到平等和尊重。但是,平等并不意味着完全相同,他们应该得到同等的尊严和尊重,他们也应该有机会在和善而坚定——而不是责难、羞辱和痛苦——的氛围中发展自己所需要的人生技能。
另一个很重要的变化是,今天的孩子很少有机会培养责任感和上进心。
太多的父母会包揽孩子遇到的一切困难或对孩子过度保护,因而剥夺了孩子发展出对自己的信念——自己有能力把握生活的起伏——的机会。从而导致常见现象:我们常常剥夺孩子以负责任的方式做出贡献来获得归属感和价值感的机会,然后反过来埋怨孩子,嫌他们没有责任感。
怎样培养孩子的责任感?
父母和老师太严格和控制过多或太娇纵时,都培养不出孩子的责任感。为了进一步让读者明白这一点,简.尼尔森列举了三种大人与孩子之间三种主要互动方式:严厉,娇纵,正面管教。严厉型的管教,孩子不参与决策过程;娇纵型的管教,父母完全放任孩子的行为,相处之中没有规则;正面管教型,父母与孩子共同制定规则,当父母必须独自作出决断时,坚定而和善,维护孩子尊严,给予孩子尊重。
孩子的责任感只有在和善而坚定、有尊严、受尊重的氛围中,有机会去学习具备良好品格所需要的有价值的社会和人生技能时,才能培养出来。
维护尊严与尊重是停止惩罚,但并不是让孩子为所欲为,我们需要给孩子机会,让他们去体验与其享受到的特权直接相关的责任。我们必须明白,给孩子提供机会,让他们感受到自己被需要以及自己的重要性,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上进心。这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最重要的是,在相互尊重和共同承担责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合作,远比专横的控制更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