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349万现金购房无凭证被查封
河南郑州一男子花费349万购房,却被要求证明:我用现金买的房是我的房。
法院判:无取款证明,应查封。
法院给出的原因是:购房巨大的额度,用现金付款不合理。
即使该男子出具了购房凭证。也没有被证明是自己的房子。
该事件引起网友的广泛热议。
难道用现金买的房就不是自己的房子了吗?
为什么法院不深入调查?难道把现金放在家里,积少成多去购房违法了吗?
根据记者的调查,当地也有人用现金49万买房,也收到了这样的法院传票。
但对方出具了水电和购买证明后,法院就判定合理。
那为什么花费349万现金购买的房子就被判为不合理了呢。
随着数字货币的普及,我们用现金的频率确实越来越低。
但并不证明没有人使用现金支付的习惯。
这样的判决是否太过于苛刻?
法院应该拿出更有利的判决原因,表明现金买房为何不合理。
给人民群众一个更好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