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湖——一个很有诗意的名字,那时的我也会跳舞,也会扭脖子,还出去比赛过,过着很有乐趣的生活!
突然有一天,我们一家从五一农场搬去了芳草湖农场,芳草湖在呼图壁县,一个离昌吉不算太远的县城。那时候感觉举家搬迁是一个重大事件,在多年后才感觉到新疆不是家,每年去了又回,每次呆的地方都不一样,那种之前强烈的家的感觉越来越淡了。
公路两旁挺拔的白杨,树上伸手就能摸到的鸟窝,戈壁滩上葱葱郁郁的红柳,低矮的土墙房。多年以后再去,白杨还在,红柳还在,土墙房还在,唯独不见白杨树上的鸟窝了,或许小鸟朋友们嫌人们太吵都搬走了吧,总让人有点伤感,不论它们去哪了,希望这些小精灵们过得快乐。回老家后,作为农村的熊孩子立马就学会了掏鸟窝,一直让我感伤的是那时候鸟窝那么低,却没人去打扰它们,我急切想知道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再也不见这些小家伙毫无顾忌地安家落户,是谁让它们失去了安全感,失去了自己的家园,又一阵心酸涌来,或许没适应快速发展的时代吧,不知不觉已有二十年了。
不知道具体什么原因举家搬迁到芳草湖,这么多年也从来没问过父母,或许那时候我就已习惯了这样随遇而安的生活。当然我又开始上学了,就是在那个学会跳舞学会扭脖子的地方,一个私塾幼儿园,应该有二十来个小伙伴,那也是我童年最具有幸福感的时候,不仅在学校有很多小伙伴,回到家还有一群发小,关键那时还有点成就感,考试还总是第一,这不由得想稍微嘚瑟下。老妈也经常很得意地说起那时候的我,每次第一名,老师批了个一百分,我回家自己改成一百一十分,那种骄傲现在想起来简直太珍贵了,在之后的二十多年人生中,再也没有了那种骄傲,好像也从来没有那种让自己骄傲的资本了。运气在很大程度上从小就注定的,至少在一定格局内,你是无法改变的,现在都感到那段时光我运气非常好,学校就一个老师,连她女儿也跟着我们在一块上课,老师格外关照我,这不仅是由于我学习好的缘故,很大程度上还是我老妈那极强的交际能力,反正就能跟老师混的熟,所以我经常在老师家里蹭饭吃,她家好吃的东西比较多,大概每个人小时候对“好吃的东西”定义都差不多吧,只要是自己没吃过的都叫“好吃的东西”。
就是这样的一个幼儿园,我们那多才多艺的老师不但教语文数学,并且还教我们唱歌跳舞,我其实到现在也不清楚老师到底是不是新疆人呢,也早已不记得她的模样,应该很漂亮吧,至少在我心中她很漂亮。平时上完课还得抽出时间排练舞蹈,就为了去参加团队大比赛,已不记得当时比赛成绩如何,我人生第一次如此重视一件事,还记得农场评选三好学生,各个幼儿园集合后在操场走方队(后来很多年后才知道那叫走方队),老师突然让我站在了第三位,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完了才知道站在第三位的就是“三好学生”,感谢生命中的启蒙老师,虽然再也没相见,也不知道老师是否还记得有我这样一位外地小男孩,唯有送上遥远的祝福。
虽然记忆都抵不过时间的摧残,但是有些人有些事却一直保留在心底,就算被时光抹了一遍又一遍,依然无法抹平。
芳草湖,非常美的一个名字,美得让人不忍离去,但终究还得离开,从小适应了这种随遇而安的生活,处处为家。到底何处是家啊?何处又不是家呢?
第一次做饭,那是我最喜欢吃的炒韭菜,我带头烧火、炒菜,模仿着大人的样子,后来被狠狠地夸了一番,也成为多年后老妈值得跟别人炫耀的事。当然这也间接导致了后来我从上初中就开始自己在家做饭的生活,父母应该相信十一岁的我能独立生存下去,当然事实证明我一直活到现在。大人都下地了,留下一群小伙伴们,不仅得解决温饱问题,还得照顾一群猪的生活。熊孩子多,做的熊事儿就多,就有那么一次,老张大伯家的三哥,捣鼓着一群小伙伴们要找点乐子,能玩的都玩过了,突发奇想,咱们骑猪吧,像我这种喜欢找刺激的毫不犹豫地答应,哥哥非说他骑过了,先让我骑下。二话不说我直接上去了,结果也很干脆,被二师兄给摔了下来,大概它不太喜欢一声不吭地骑它;第二次只好先跟猪兄沟通了一下,安抚一下猪兄情绪,又上去了,这次还有点意思,竟然坚持了三秒,又被扔下来了。在我英勇壮举之后,别的小伙伴都不敢上了,只剩三儿哥敢上,他比我们大几岁,的确勇敢了许多,结局也是不超过三秒,从此就再没人玩这个游戏了,跟猪兄玩还是具有一定风险性。
三儿哥是老张大伯家的,跟我们一块在五一农场,又一块到了芳草湖,再后来我们就彻底分开了,我们回了老家,大伯一家又回到了五一,后来大舅去新疆后他们又成了邻居,才得以延续我们几家二十多年的感情。现在几个哥哥都已成家,听说都还不错,我对他们的印象还停留在当年带我到处疯的时候,生活就是这样,有时觉得太难熬,有时又觉得太快,还没来得及准备就已经完了。有个非常深的印象就是那个年代流行的一种衬衣穿法,内扎腰后面留出来一部分,那时候觉得多想快点长大能有自己的衬衣,也能像他们那样穿,等到我可以穿自己的衬衣的时候,却早已相隔万里,也过了时髦的年代。
当我们离开芳草湖的时候,也是要离开新疆的时候,那里曾是让一个家庭慢慢走向幸福的地方,也是让一个小男孩慢慢长大懂事的地方,一旦走了就再也回不去的地方。有时说命运就如此吧,很多人或许还不服,回家的原因不外乎计划生育查的严、外地小孩上学借读费太高,一个时代造就了一个家庭的命运,想改变却很无力。多年后,父母每每说起回老家的原因都很后悔:如果不回来,我上学肯定能考个好学校;如果不回来,咱家现在肯定也攒了不少钱,不至于过得这么拮据;如果不回来,··· ···。如果真的不回来,又能怎样?真的能改变一个家庭的命运吗?未必吧!
不仅有些人让你难忘,并且还有只鸡同样让人们终生难忘。走之前把家里的养的鸡全杀了,这种活都是男人们在做,那么多只鸡,就有那么一只也想要改变命运,在它被人类用刀割喉之后放入热水中烫毛的时候,竟然不甘心屈服自己的命运,愣是又坚强地站了起来,这样一种精神震惊了在场的人们,当然最后也免不了一死,只是为了作为一只鸡的尊严做最后垂死的挣扎。换个角度来说,难道就因为最终注定的结局就否定它的努力吗?不应该这样认为,至少这只鸡不屈服的尊严是有了,它那不屈从于命运的尊严让人们一直记着它。
如今已不见了树上的鸟窝、用泥巴和苇子浇筑的平房也早已坍塌,然而那公路旁的白杨依旧挺拔、戈壁滩上的红柳依旧繁盛、那暖暖的乡情依旧深厚!
回不去的故乡,又回到故乡,哪里才是你的故乡,哪里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