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不起房闹心,可买了这类房更糟心……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七天假期就这么没了!
第一天上班,各位小伙伴心情何如?
你说啥?
心好累?
没关系~安安带泥萌看点别人家的糟心事,一起来乐呵乐呵~顺便学学维权界的必备法律知识。
【事主别打我,安安等下就给你们支招】
市民百万购房现60窟窿
一个个黑窟窿十分扎眼
【安安有密集恐惧症,为了大家的心理健康着想,请有承受能力的宝宝们自行百度!】
近日,武汉市武昌区某小区的百余名业主集体向新闻媒体反映,收房5个多月来,他们的新房墙面和天花板经常出现鼓包,鼓起的石灰块一戳就往下掉,几乎每家都打了50多个补丁。
房顶上和墙上都能打补丁,厉害了我的哥!
众位房主万万没想到,这“补丁”打上了居然不算完,打得不结实还会掉!来来回回折腾好几次,房子还让不让人住了?!据说某日,房顶上掉的墙皮差点砸到了家里的小朋友。
【写到这儿,安安不禁看了看房顶,再想到自己不算敏捷的身姿,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
由于业主们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纷纷要求物业给个说法,负责人只好请武汉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委员会针对该小区房屋“爆灰”(房顶掉皮)出具了一份技术咨询意见,意见指出:
“爆灰”部位主要位于混凝土梁和板,由于混凝土骨料中混有小颗粒膨胀性物质,膨胀性物质吸水后引起体积膨胀,体积膨胀形成“爆灰”点,属于局部混凝土“爆灰”问题。原因是厂家提供的碎石不符合相关要求,但不影响结构安全。
众业主:“这还不影响安全?那你说咋整!”
乐呵说完了
安安答应补偿事主的支招在这里
1.“小打小闹”
修!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
看到保修期,各位没准又要问了,“我这墙皮保修几年啊?”
这得问您自己了,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有协商过。如果没有,根据法律规定,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1年。
【其他部位保修期不一样,可别弄混了!再啰嗦一句,买房签合同的时候多跟开发商磨几年保修期呗~】
2.“大动干戈”
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第十三条第一款
上文中提到,这批“问题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没问题。但如果房主们实在被不断脱落的墙皮干扰,无法正常生活(天天提心吊胆,就怕哪天被头顶掉下来的墙皮砸进医院了),那么可以多多拍照留证,比如补丁打了几回,一共多少窟窿等等……
只要证明这房子没法儿住人了,咱就能合法合理地跟开发商主张解除合同,要求他们赔偿损失。
业主们,是选择“一修到底”还是跟他们“一拍两散”,看您自己喽~
Ps.虽说新房出问题确实让人糟心,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想,也比买不起房的俺们幸福多了!
(图片来源于百度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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