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天真的以为,被人喜欢是一件再幸福不过的事了,但其实,并不是如此。被人喜欢=幸福这一结论,就像许许多多的公式一样,必须要在一定条件下才得以成立,而满足这一结论的必要条件便是:刚刚好的时间里,刚刚好的感觉告诉你我:你喜欢我,好巧,我也喜欢你。
“心动的感觉”真的是一种特别神奇的东西,它会明确地告诉你: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把喜欢当做不喜欢,把不喜欢当做喜欢,于我来说,是万万做不到的,我欺骗不了别人,更欺骗不了自己。
曾年少羞涩,不敢面对自己对少年的情感,当知道少年也喜欢自己的时候,整个人就像傻掉了一样,明明应该是很开心的事情,却莫名增添了许多忧伤,于是,只能躲开,躲得远远的,任其化成一个美丽的遗憾,随风飘走。
如今,面对自己不喜欢的人,唯一能做的,也只能躲开,就像当初莫名其妙地躲开自己喜欢的人一样。尽管现在想来,当初的做法是一种无知,一种软弱,一种自我折磨。尽管这两种躲避是不一样的,可唯一有一样相同的东西,它们让我的内心都不好受:我不想伤害任何人,但我却无能为力。
刚刚好的时间,刚刚好的感觉,对的人,才是对的爱情,如果不是,就让它走吧,何苦庸人自扰。从小到大,遇见一个喜欢的人或许很容易,但要在对的时间里,遇见一个彼此喜欢的人却不那么容易,就更要把这份珍贵的缘分留给那个唯一的人。
兜兜转转,我依然相信男生女生之间是会有纯洁的友谊的。称兄道弟,互诉心肠,浪走天涯,多好啊!可从捅破纱的那一刻起,好像隐隐约约感觉有什么东西不对了,于我,再也做不到那么自然,因为我怕,我怕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的你脸上的落寞与忧伤。
我要的不是一厢情愿的爱情,这对我们彼此来说都是不公平的。于你,我想要的只是一份单纯而深厚的友谊,哪怕很多天不聊天,不见面,没有任何消息,但知道对方一直在,哪天江湖再见,把酒言欢。或许,我很自私吧。
真的喜欢一个人,放下,很难。这种感觉,我再清楚不过了。可很多事情就是这么残忍,没有人能帮得了忙,唯有自我救赎。但如果这只是一种错觉呢?我真希望是这样,这对我们彼此来说便是皆大欢喜了。一切就都可以回到从前,你还是你,我还是我,我们是彼此的狐朋狗友,嘻嘻哈哈,没心没肺。我懂你的悲伤,你亦懂我的假装坚强。
在自以为是的爱情里,我总喜欢把自己想象成付出多的那一方,好像只有这样,才对得起喜欢的那个人,才能无愧于自己心中圣神而不可侵犯的爱情。把自己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才发现,那根本不应该是爱情中该有的样子。
任何付出都应该是相互的,从来没有一个人有义务要为另一个人多做些什么,也从来不应该有人理所当然地接受另一个人对自己无怨无悔的付出。
这么久,才懂得的道理,犯过的错,不想再重蹈覆辙,也不希望别人犯同样的错。爱情,从来都应该是对等的,一方进一方退,那便不会是爱情,与时间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