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乱象,无论是上海、南京,还是我所在的八九十来线的小县城,都已经司空见惯。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个乱象,始于2010年前后。
人行道,本来是只供行人使用的。即使偶见有人骑着自行车,也是速度很慢的,如果前面行人多了,骑行人立马主动下车推行。后来,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人行道上出现了电动自行车。再后来,随着外卖大军规模的逐步壮大,穿行在人行道上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
2015年以来,买房大军潮水般地涌入城市、县城、集镇,越来越多的电动自行车,冲进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最近几年,很多地方开始治理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乱象,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机动车道里的电动自行车,却跑到了人行道上,特别是做外卖生意的。
每当涉及外卖乱象,总会有人实施道德绑架,说,送外卖的很辛苦,强烈建议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枪口抬高一寸,似乎,别人违法必须被追究,送外卖的则可以网开一面。请问,这是个什么逻辑呢?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是把法律、规则、道德等不同范畴内的问题,混为一谈的。送外卖的很辛苦,农民伯伯种地就不辛苦?医护人员一个手术八九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一直站立,不能吃喝拉撒,难道就不辛苦?交警在大太阳底下执勤,一站若干小时,还要衣帽整洁,难道就不辛苦?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法官在断案时,难道会因为他们中间的某一个,工作很辛苦,就会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甚至会重案轻判吗?
电动自行车,骑行在人行道上,应该谁来治理呢?交警说,这事该城管局去管。城管局说,凡是事关交通秩序的问题,都应该归交警来管。就这么推来搡去,直至目前,仍然没见有人去管,使得这类乱象愈演愈烈。
电动自行车,骑行在人行道上,一开始还能礼让一下行人,后来,见无人治理,便越来越胆大,有人会很任性地在行人身后鸣叫着喇叭,大有车轮顶着行人屁股碾压的趋势。也许在他们眼里,普天之下都是他们的,所以,可以为所欲为,什么法律、规则、道德等等,完全可以堂而皇之地踩在脚下。
归根结底,这类乱象的泛滥成灾,责任不在乱象制造者和参与者,而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我相信,随着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这类乱象一定会得到有效治理的。
那就……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