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叶红花,果实累累,在我们小区里,一株株景观果树带给人不同的风景。
小区占地10000余亩,5000余套住房,人口约7万,是西北地区最大的综合性小区,成为当地一道靓丽风景线,绿化覆盖率达60%以上。
小区里种着许多果树,有杏子、李子、枣、桃、苹果、梨等品种。随着夏天的到来,梨子、杏子、桃等果实挂满枝头,让不少居民挡不住诱惑,经过时总忍不住要伸手摘上一两颗尝尝。
摘两颗尝尝鲜无可厚非,可让人气愤的是,这些还都是未成熟的果实啊!每年到初夏,果实还青绿时就被一些居民“盯”上了,这些居民直接走进绿化带,采取爬树、摇树、折枝等五花八门的方法,采摘树上的果实。
有的居民甚至“全家总动员”来采摘树,爷爷不惜冒险爬到树上摘,奶奶站在树下用长竹竿往树上猛烈敲打,孩子则提着一个大袋子,专门收集掉下的果实,一家忙得不亦乐乎。更有霸气的居民硬扯着树枝,采得兴致勃勃,够不着的枝干直接折断。有些居民甚至准备了专门工具,一把长长的高枝剪,一顿乱剪,树叶、树枝、果实掉了一地。
小区里栽种果树,对陶冶居民情趣大有益处,大家在工作、生活之余在小区里就能享受亲近自然、接触自然的喜悦。可是果实还没有成熟就被采摘一空,真的让人不能接受。
果树是大家用来观赏的,它的果实也是观赏的一部分,不是给某些人吃的,这样摘来摘去的,感觉就变了,就让它成熟、落地不是也挺好?
这种现象长期存在,我看主要还是物业公司不作为和居民贪小便宜所致。物业公司没有履行自己的监管责任、疏与管理,纵容居民、甚至有些安保人员也参与采摘。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树是谁的,果实就应该是谁的。而在小区里,绿化植被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果实是果树产生的自然孳息,也属于全体业主,因此从法律层面讲,果实的分配是应该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的,而个人不应该擅自采摘。如果在擅自采摘过程中,损坏树木,业主甚至有权要求损坏者进行赔偿。
对于果树上的果实,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会可以和居民一起,制定相关的公约,约定在果实成熟时,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采摘。动员居民一起来保全这些属于全体业主的果实,共同美化小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