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花痴,此花痴非彼花痴。
我喜欢花,各样的。清新淡雅的,千娇百媚的;含苞吐萼的,盛开怒放的;我之于花,可以说是一厢情愿,花不迷我我自迷。
作为女孩也好,女人也好,我还是不能免俗地,要将玫瑰放在第一个。我想你们都知道玫瑰,也仅仅知道而已。
在中国,玫瑰则因其枝茎带刺,被认为是刺客、侠客的象征。
而在西方则把玫瑰花当作严守秘密的象征,做客时看到主人家桌子上方画有玫瑰,就明白在这桌上所谈的一切均不可外传,于是有了Sub rosa,“在玫瑰花底下”这个拉丁成语。 英语的under the rose则是源自德语unter der Rosen,古代德国的宴会厅、会议室以及酒店餐厅,天花板上常画有或刻有玫瑰花,用来提醒与会者守口如瓶,严守秘密,不要把玫瑰花下的言行透露出去。这是起源于罗马神话中的荷鲁斯(Horus)撞见美女——爱的女神“维纳斯”偷情的情事,她儿子丘比特为了帮自己的母亲保有名节,于是给了他一朵玫瑰,请他守口如瓶,荷鲁斯收了玫瑰于是缄默不语,成为“沉默之神”,这就是under the rose之所以为守口如瓶的由来。
假如我是一朵玫瑰,我该有多高兴。我有长长的茎蔓,像天鹅颈般优雅,茎蔓上布有精致的刺,这是我矜持的象征。当他来将我摘下,毫无疑问我会刺向他,因为我深知人们总是对轻易得到的东西不甚珍惜。
女人们为什么这么忠爱于玫瑰,仅仅是因为她那浪漫的花语吗?我觉得,那是因为女人与玫瑰有太多的相似之处,明明是那么柔弱娇贵的丝绸般的小玩意儿,必要时却又能将自己从头到脚武装起来,让前来折枝近芳泽的不敢轻易冒犯。柔软与坚韧存在于女人与玫瑰身上。
所以,哪怕是收到了一枝玫瑰,仍然让我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