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夏天的风弱弱的游走,风中的蝉鸣,传递着躁动和不安。
晚饭后,林子安骑着车穿过几个巷子,听见乘凉的人摇着蒲扇,闲谈着今年的高考——高考成绩出来,小城的大街小巷,校里校外都谈论着今年小城里出炉的全省高考状元。
他似乎叹了一口气,缥缈无影。
转了几个弯就上了滨河路。他习惯走靠河的这条路,路上人少而且阳光铺遍,没有丝毫的遮挡,他骑着车,骑得飞快,任风在耳边呼啸,任光在眼前流转,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用想。
这一刻,他觉着自己才属于自己,整个世界都属于自己,他享受着凉风和阳光,说不出的惬意。
到了学校,他拿起两本书,在教学楼后面的台阶上开始看书。前面操场上打篮球的同学挥洒的着汗水逐渐在球衣上描绘出模糊的形状,边上几个看书的女同学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操场上,“哐——”球进了,几声尖叫。
但这丝毫没影响到林子安的读书。
操场的边上是一排柳树,夏阳斜斜的铺展过来,从油绿树叶丛的缝隙中投下的细碎而闪亮的阳光,斑斑点点,光影交错。书读倦了,他就看看头顶上那一片浅蓝的天空,一抹轻淡的云彩,一缕缕清凉的微风,和傍边的同学胡诌几句。
日子过得不紧不慢,安静恬淡。
他是个乖孩子,至少别人这么认为。但他渴望叛逆,渴望变坏,他觉得自已一直生活的循规蹈矩,顺着大人制定好的路子走着,努力的作大人眼中好孩子,乖孩子。那不是自己想要的自己,他必须无时无刻的想着要保持自己好孩子的形象,他的存在只是为了让父亲脸上有光,让自己的虚荣得到满足。但一回家,看到父亲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倒头就睡,看到睡着的父亲渐白银丝时,他暗暗地对自己说“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让父母操心,将来要爱他的人过上好日子。”
二
开学一周后,他的世界里多了一个沈怡。
她是个转校生,转校来到高三五班。她来的时候恰好上英语课,林子安的傍边有个缺,补了张桌子就安家在了他的傍边。他一阵欣喜,哪个男生不喜欢自己的同桌是个养眼的女生。
沈怡没带英语书,他把书往桌子那边推了推,两个人各用胳膊压着书的一角,似乎在认真的听课。他偷偷看着她鼻尖上渗出的细汗,再往上是一排长长的睫毛,短短的刘海遮住了半边脸。转头的瞬间他看见他瞥见她清澈的眼睛,里面透着光。他爸爸经常说,眼睛里有光的人有灵性。他想,她一定是个兰质蕙心的女孩。
几天下来,他和沈怡,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渐渐知道了她的来历。5.12的地震使得沈怡学校的教学楼成了危房,学校把学生分配到周围几个县里的高中,沈怡恰好是分配到水浪一中的一个。
过了几天后班主任重新排座位,林子安是学习委员,不容置疑的参加了这项工作,班长把排好的名单给他看,看着名单,心底一动,随手把沈怡傍边的同学和自己的位置对换掉,就这样他们又理所当然的成了同桌。虽然无人知道,但他从心底里惭愧甚至鄙夷。
时间在笔下,在读书的空隙里偷偷地溜走,林子安和沈怡也熟悉了。他喜欢她笑的样子,她的笑不带丝毫的矫饰,明媚灿烂,如同冬日里的一掬阳光;他喜欢静静地倾听她快乐的难过的故事;他喜欢她上语文课看疯狂阅读,然后在纸上写下不知头绪的句子;他喜欢给他讲题,把绵长时光用数字和公式解答。有一次模拟考试他们在两个考场,他跟着去她的考场只为看一下他的考场,说一句,“考的时候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他记得上一次由于她的粗心做错了好几道题。
每次踏进教室目光总先落在她的位置上,看她是否已到,时时刻刻的观察她的喜怒神情;那段时间总是拿个苹果,把最好的一半留给她;身上总是装一个她喜欢的蓝莓味的棒棒糖在她心情不好时给她;不想看她继续蹉跎,在学习上提醒她,提醒她留下的目的;在她生病时一遍又一遍的提醒她吃药;早上看见她被阳光照得皱眉,她就坐得端正为你遮挡阳光;看见书桌上书乱时细心的给她整齐分类;知道她喜欢把板凳放低坐,每次比她先到就放好板凳垫上书;没水时给她倒满、、、、、、
虽然这些事不是事,但在林子安的心里却满是欢喜。
他在日记里写道:
在教室的一隅,静静的注视你,看你嘴角扬起浅浅的微笑,错落成我心间美妙的音符,化作无声的动力,给我一个坚持的支点,再疲惫也欣喜的奋然前行。
于是他想着在仅剩的200多天里,他们会一直这样相互关照鼓励,相伴而行,相濡以沫,在飘雪的季节守候花开,一起追寻六月梦的象牙塔。
他们来等着相约去花园的边上坐下来读书,安静而甜蜜。
有时会去操场,和于贝,三个坐在兵乓球案边摆着腿,看夕阳一寸寸的褪去,看时光的影子渐渐地变长。傍晚的凉风习习,吹进林子安的心里,吹动着年少的躁动和欣喜。
喧嚣的夏天过去了,西风渐起,把教室前槐树的叶子吹落了一地。这一天是好朋友于贝的生日,林子安的私房钱有点少,所以只买了一个很复古很精致的笔记本,作为好友的礼物。外边的风特别大,连学校里的电线都吹断了,使整个学校没了没电,班里点燃起蜡烛,橘黄色的烛火明晃晃摇摆着,映的沈怡的脸庞更加的清秀。
于贝、沈怡、他三个坐在一起,咬着于贝买的牛板筋,闲聊着。
林子安装作漫不惊心的问“你的生日是多少?”
“问这个干什么?5月28号”
“就是问一下”但5.28这三个数字一下子深深地钻进林子安的脑海里,再也不出来。
初冬的晨曦透过窗户,明媚的撒到书桌上,洒在沈怡碎碎的细发,他看见几丝发丝成了林子安看着这美丽的剪影看呆。他转头的一瞬间,林子安对上了她的眼睛,闪亮的眼睛。令他着迷的眼睛。
他在纸上写下“我看不清你眼睛里我倒影的深浅,看不清你眸子里的那份深邃。”
“发什么呆!不好好读书。” 沈怡白了他一眼。
“外面树上有个鸟窝。”
三
甜蜜滋生的同时也伴随着淡淡的忧伤。曾几何时,心已渐渐偏离了最初的由衷,在不知不觉中打上悲伤的底色。
也许是林子安比较静吧,不会和人打闹,她和于贝,起初没什么,但时间久了,林子安心里升腾着浓浓的醋意,会找个理由把他们分开。林子安想给沈怡写一封信,大意是让她静下心,好好学习,他把写了一夜的信放在她的书桌里,就出去读书。但当他刚进到教室就瞥见,信在于贝的手里,信还是折叠的,但林子安的心里不由得升腾起一团怒火。他一把信夺回来,揉成一团,塞进书桌里。双眼盯着书本,却是一片刺白。他在脑海里不停地重复着“沈怡,你怎么能这样做?但她为什么不能这么做?她又不是他的谁谁谁。”
就这样他们的关系出现了裂隙,她对他开始了冷战。
她对他的话置若罔闻,对他视而不见,把他晾在一边,毫不顾及他的心情,和别人打闹嬉戏,对别人那么热情,热情的让他产生嫉妒,甚至怨恨。
林子安写道:我可以忍受一个人打我骂我,就不能忍受那人对我不理不睬。一个人在乎你才会打你骂你,而不闻不问,和陌路与什么区别。
林子安开始在纸上写下很多言不由衷的立志语来欺骗自己,用耳机的最大分贝迫使自己远离喧嚣烦恼,用大量的习题来麻痹自我,他不知道他是在和她过不去还是和自己过不去。但心中那份翻江倒海,阵阵绞痛只有自己独饮。
每天总是不由初衷的关注她关心她,做那些她永远看不见的微不足道的事,当那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她不知怎样改变。他从来没有把一个人如此的放在心上,这么用心的去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