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德牧的内心独白:我能怎么办?我也很无奈
一
我是一只纯种的博德牧羊犬,昨天听说湖南长沙一只金毛犬被民警棒杀,心痛之余,我觉得必需要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在我们狗的眼中,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狗兄弟不知为何流落街头。这是一只金毛犬,一身流苏般的金毛,平时主人很是喜欢抚摸。
可是看着过往的人群,左等右等主人还不来,一向温顺的小金(指那只金毛犬)变得暴躁起来。
我们狗都是有天性的,正如人类好色、贪财一样,而我们的天性就是咬,不一定是人,但是活蹦乱跳的事物都能激起我们咬的欲望。
终于,这只金毛犬终于按捺不住天性,连咬四人,让看录像的我惊心肉跳,暗呼要遭!
果然,执法民警在寻找主人无果后对其宣判死刑(棒杀)。
二
在这之后,网上已是掀起舆论热潮,爱狗人士几乎都认为民警执法方式有误,而忽略了小金本身的问题;其他人士有认为小金有错在先的,有认为小金该杀、杀得好的等等不一而足。
我想:身为一只狗,我最有发言权了。
首先,我的内心沉痛同情之余也感到非常无奈。我不得不先批评一下我的兄弟:“你他么这是在作死啊!”
虽然偶尔我也有“咬”的冲动,但身为博德边境犬,我还是能克制住自己的欲望的。在此我也要给千千万万狗同胞一个忠告:千万不能随便乱咬人!
然后我不得不重点批评小金的主人,小金一只狗在大街上,你干什么去了?小金连咬四人,你干什么去了?小金被民警执行死刑,你干什么去了?
归根到底,小金连咬四人(其中还有老人)乃至最后的离去都是因为你这个不负责任的主人!
假如小金咬人之前你回来了,小金还会咬人吗?假如报警之前你回来了,小金还会死吗?假如报警后民警找到你了,还会上演那悲惨的一幕吗?
你以为养我们就是平时喂喂吃的,摸摸毛吗?错!大错特错!我们把自身交付与你,对你忠诚,你是要对我们生命负责的。
包括打疫苗、训练(如何不乱咬人)。
小金死了,但最应该追究责任的,应该是你这个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所以还请相关民警能够追查小金主人,还我们狗狗一个交代。
最后我想对民警说,身为博德边境犬,我特别理解你身上的忠诚与使命感。
一边是条咬人发疯的狗,另一边是广大的长沙人民,再加上找不到主人,对小金执行死刑是可以理解的。
但我并不认可你所说的“因为没有麻醉,所以对其进行棒杀。”
执法民警遇到类似情况肯定不止一次两次了吧,那么还有类似情况你次次都这么解决么?那么问题来了,我们是不是应该给执法人员配备麻醉枪呢?
这个问题我一只德牧来想太烧脑了,还是交给你们专业人员吧。
三
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情况,就是此是发生过后,有人肉民警住址的,有造谣生事的,有“唯恐天下不乱”的……
人类有句话怎么说?恩,狗咬狗,一嘴毛。现在反过来,我看着你们。
不过最后要劝告爱狗人士,一定要理智。你们爱狗,我感到非常荣幸。但是千万不要冲动,一冲动就回会丧失逻辑思维,就容易遭到别有他心的人的利用。
这样的例子有太多,我就不列举了吧。
最后奉劝天下所有狗狗,眼睛擦亮点,招子放亮点。实在不行,咬完人就跑,我不信他还追的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