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复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创作背景
北宋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推行旨在富国强兵的“熙宁变法”。这场改革触动了大地主和保守派的既得利益,引发了朝野的强烈反对。
司马光作为反对派的核心人物,当时担任右谏议大夫(故称“司马谏议”),他多次致信王安石,对新法提出严厉批评,指责其“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并要求废除新法。其中一封信长达4000余字,而王安石的这封回信仅为其十分之一,却字字千钧。
此文写于熙宁三年(1070年),是王安石收到司马光第二封长信后的回复。
参考译文
安石敬白:昨日承蒙您来信指教。我私下认为与您交游相处、情谊深厚已非一朝一夕,但议论起国家大事来,意见常常不一致,这是因为我们所持的政治主张多有不同。我虽然想勉强多说几句,但终究知道不会被您体谅,所以只简略地回了信,不再一一为自己辩解。又想到您一向待我情谊深厚,在书信往来上不应该草率鲁莽,所以现在详细地说出我这样做的理由,希望您或许能原谅我。
大概读书人所争辩的,尤其在于“名义”与“实际”是否相符。“名实”一旦辨明,天下的根本道理也就清楚了。如今您用来指教我的,是认为我侵犯了官员的职权,惹是生非,搜刮钱财,拒绝劝谏,因此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诽谤。我却认为:遵从皇上的旨意,在朝廷上公开讨论并修订法令制度,然后交给有关部门去执行,这不是侵犯官权;施行古代贤明君主的政策,用来兴利除弊,这不是惹是生非;为国家整理财政,这不是搜刮钱财;抨击荒谬的言论,责难奸佞的小人,这不是拒绝劝谏。至于怨恨和诽谤如此之多,那是我本来就预料到会这样的。
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士大夫们大多把不关心国事、附和世俗、讨好众人当作好事。皇上却想改变这种状况,而我不去考虑反对者的多少,愿意出力协助皇上来对抗他们,那么众人怎么会不对我气势汹汹呢?商王盘庚迁都时,连百姓都埋怨,不仅仅是朝廷里的士大夫而已。盘庚没有因为有人埋怨就改变计划,这是因为迁都是经过周密考虑、认为合理后才行动的,是正确的,所以看不出有什么可后悔的。 如果您责备我身居高位很久,未能帮助皇上大有作为、使百姓得到恩惠,那我承认罪过;但如果说现在应当什么事都不做,只要墨守成规就行,那就不是我所敢领教的了。
没有机会见面,内心对您十分仰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