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359年,秦国颁行《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垦草令》在秦国的成功实施,为之后的变法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命卫鞅为左庶长,开始在秦国实行第一次变法。
此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是:颁布李悝的《法经》作为法律,增加什伍连坐法,轻罪重刑。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建立二十等爵制。严惩私斗,奖励耕织,重农抑商,特别奖励垦荒,打击游手好闲之人,并且限制商人的经营范围,重征商税。改革户籍制度,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赋税和兵役来源等改革方略。
公元前350年,秦孝公命卫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在咸阳修筑宫殿,营造新都。
公元前349年,秦孝公将国都从栎阳迁至咸阳,同时命卫鞅在秦国开始实行第二次的变法改革。
第二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是: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
公元前341年,卫鞅率军攻打魏国,魏国公子卬领兵抵抗秦军,卫鞅通过书信告诉公子卬,愿意与之罢兵讲和,请公子卬前来洽谈事宜,公子卬轻信卫鞅,赴约之时被早已埋伏好的秦兵俘获,卫鞅命秦军趁机攻打魏军,秦军大胜,收复了秦国部分的河西失地。
公元前340年,秦孝公将商於之地十五邑封于卫鞅,号为商君,后人遂称之为商鞅。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赢驷继位,是为秦惠文王。公子虔等告发商鞅谋反,惠王下令抓捕。商鞅出逃边关,欲留宿客栈,因其没有照身帖,依据秦法,客栈主人不敢留宿商鞅。于是商鞅想出逃魏国,魏国人因为他欺骗公子卬,而打败魏军,不准他进入魏国国境。商鞅只好返回封地,发动封邑之兵攻打郑县,秦惠文王派兵攻击,商鞅兵败身死,而他的尸体被带回咸阳,被处以车裂示众。商鞅虽然兵败身死,但是他所制定的秦法却没有被废除。
经过秦孝公与商鞅二十多年的变法改革,秦国在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在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在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封建国家,为秦国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之后的秦王朝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