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中国新说唱》开播以来,键盘侠们就没有停止过黑他,说他根本没有那个资本,还有人拿国籍说事,其实就是因为觉得他轻易就到达了别人无法企及的高度,心理极度不平衡罢了。但是,我不觉得他走到今天有多容易,他也是一路磕磕绊绊过来的。
就是这段话,让我成为了他的死忠粉。
那时候他才十岁,父母都不在身边。甚至会被外国的熊孩子欺负,后来长高变强壮了才有所改变。而你呢?还在父母的羽翼下过着安逸的生活,但一个十岁的小孩子本该过这样的生活,只是他那时候就漂泊在外了。他在做明星之前,梦想是成为一名篮球运动员。他的偶像是科比,因为科比说过他凌晨四点就起来打球,然后吴亦凡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见过凌晨四点的温哥华。他的原话是:每天至少6个小时,除了上课睡觉其余时间就是打篮球,没日没夜的打,很长一段时间都知道温哥华每天凌晨四点钟的样子。
他也并非没有天分,初三那年吴亦凡所在的广州七中参加了当年举行的少年NBA中国初中篮球联赛,并且获得了华南地区冠军。他说那算的上是篮球生涯中最光荣的时刻。后来因为受伤还有身高问题放弃了这个梦想。但他又特别倔,觉得18岁之后就不能靠家里养了,就收拾行囊去了韩国。
他其实很恋家,但还是选择去一个陌生的国家在一个陌生的领域从头开始。那时候他才十八,也会害怕,会无措,但还是要一条路走到黑。要是你,你敢吗?反正我是不敢。
而且在SM太过出色的外貌也并非好事,毕竟他是中国人,也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所以最后他解约了。那时候铺天盖地的谩骂,指责他,诅咒他,就连曾经朝夕相处的队友也插他一刀,最讽刺的是不到一年就又有两个人相继解约,当初恨不得他去死的人又反过来说对不起,如果对不起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嘛?但他只是说“螳臂当车,我还安好”,“感谢所有的声音”,他当时才24,还在生病。
他刚回国的时候其实很难,经纪人都是他妈妈来当,他回国之后的路都是靠自己打拼出来的。第一部电影《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其实他在SM公司的时候徐导就找过他们公司,但被公司拒绝了,说他还没有这方面的计划,包括夏木也是,可是他本人是想演戏的。幸好,他们还等着他。他的演技并没有那么炉火纯青,但也没有某些人说得那么差。
他在努力,我记得他拍夏木在监狱那场戏的时候,为了表现夏木的憔悴,硬是一个晚上都没睡熬出了胡须,拍《西游伏妖篇》的时候也没有用替身,吊了好多次威亚,但他腰伤一直都没好,徐克导演也说他很能吃苦。他甚至为了拍一个MV,大冬天往水里跳。这是一个演员应该做的,我们知道,所以支持,但希望大家能对他包容一点,别带着成见去看他的电影,公正一点,要知道他走到今天,不是因为粉丝,也不是因为有一张好看的脸,而是他自己一步步拼搏出来的。
但我觉得有些人真是太让人寒心了。当初《中国有嘻哈》是他不顾工作室的人的反对,推掉其他工作也要参加的。赞助也全是他拉过来的,基本都是他代言的产品。嘻哈火了之后,又反过来黑他,说他不够资格。他站在那个位置,他就有资格。不然为什么环球音乐签约的是他呢?今年4月24日,吴亦凡正式成为环球音乐集团国际拓展计划首位签约华人唱作歌手,在未来将通过环球音乐集团旗下厂牌Interscope Geffen A&M、Island Records U.K.和环球音乐中国,在全球范围内发行更具多元化和影响力的音乐作品。环球唱片是全世界最大的唱片公司,与索尼唱片(SONY)、百代唱片(EMI)和华纳唱片(Warner)并称为全球四大唱片公司。至此,吴亦凡也成为了Lady Gaga、坎耶维斯特、埃米纳姆等众多国际一线歌手的同门师弟。
所以说,“你不知道的世界也是世界”。记得有一个人说过,如果每个人都能理解吴亦凡的话,那他该是多普通的一个人啊。就像美国《Flaunt》杂志所说:“咱们得先搞清楚件事儿:你和吴亦凡可是有着天壤之别。”
最新一期的《中国新说唱》,Blow Fever 和Ice都用了autotune,很多人就说好听,吴亦凡用就说他电音之王,在国外,很多明星都喜欢用这个,就算被用烂了也是流行的,况且中国用这个的很少,在中国还比较新,所以即使被嘲讽,吴亦凡也一直在推广。
之前还有一个人说过,嘻哈本来就是小众的,是吴亦凡非要它流行起来,变得乌烟瘴气。但你的观点不代表整个世界,吴亦凡,包括很多嘻哈歌手,都在努力发扬这种文化,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让他成为一种优秀的文化。但有很多人,却想把它拖回地下。至于乌烟瘴气,不是因为它本来就是这个样子吗?走到大众面前的尚且如此,地下的情况也可想而知。
他热爱嘻哈,会一直走下去 ,即使他一开始就知道这件事很难,等待他的是不断的质疑与谩骂,但他不怕。其实我私心不希望他走下去,有的人就活该呆在泥潭里,但我还是支持他,因为他是自由的,他拥有自由的灵魂,只要他不后悔,我们就陪他走下去。
请善良,不要在屏幕后面做按键杀人的魔鬼,还有不要总说夸吴亦凡的rapper不real或缺钱,人家比你有钱,而且比你real。
《中国新说唱》最后一期,那吾克热没能拿到冠军,而且比分差距很大。又有好事者说那些rapper不喜欢吴亦凡才不投那吾克热,说实在的,谁拿冠军对他来说都没有影响,比赛的是选手,他只是导师。这个节目不只有他一个导师,别什么都推到他身上。而且比赛票数差距那么大,真实吗?有说服力吗?像这种节目冠军也不一定是最后得赢家,这只是另一段路的开始。
最后解释一下国籍问题,中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实际上,根据这一规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要具备两个条件:1,本人已经定居在外国; 2, 本人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如果只具备第二个条件,而本人并未定居在外国, 则不会因为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丧失中国国籍。定居可以有很多解释,而中国国籍法对定居并没有清晰的界定。有很多海外华人, 虽取得外国国籍, 但并没有决定定居在外国,甚至在取得外国国籍后,便很快回中国发展。这样的情况,便不会丧失中国国籍。也就是说,中国对该中国公民获得的外国国籍不予承认。所以,如果你并没有定居在外国,而通过某种途径合法取得了外国国籍。在中国政府眼中,你还是中国公民,并不具有外国公民身份。
听说还有人在国外媒体报道吴亦凡获奖的ins下说吴亦凡不是中国人,是加拿大人。你读书少无知不是你的错,但出来丢人就是你的不对了,丢人还要丢到国外,就是可耻了。巩俐,李连杰,陈凯歌,宁静都是外国国籍,所以你们要把他们也推出去吗?
人应该为自己而活,而不是用键盘对别人评头论足,别人比你过得好,站得高,是因为是因为别人比你吃了更多的苦,而且,你也并没有站在道德至高点指责别人的权利。
恶人巧谄多,苟义非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