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晚上正准备开撸,突然接到了妈妈的电话,犹豫了两秒钟,和室友笑了笑“对不起了哥们~”便转身跑去阳台接老妈电话。
“喂,妈呀!”我开心的问候起了我的饲养员。
“生活费还够吗?”电话的另一头传来了饲养员关切的问候。
“哎!不够了,饲养员给打点钱呗。”
“得嘞,没钱了还不给我打电话?”
“这不,等着你打给我吗?”
“少给我贫嘴,哎你知道吗,小学跟你玩得特别好的那个小伙子,叫什么,阿木对吧?”
…….阿木,一个熟悉又带着陌生感的名字呐。我心里泛起一阵波澜。
“是啊,阿木,怎么了啊妈?”
“啊,我昨天遇到了你们当年的小学班主任,说呐,这个阿木现在就要结婚了。”
阿木,要结婚了啊。
很久都没有想起过阿木了,老妈一个电话提起,又想起了关于阿木和我的一切。不知该从何说起,在我单薄的生命里,时常会结识一些人,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陪我走过一程,然后我们没有告别就再见,阿木,来自我的童年。
人与人的相遇只是一瞬间,而这一瞬间可能决定了我们要不要继续这段关系,我们的老爸都在一个矿工单位,我们的老妈都在同一条街做生意,阿木和我同在一个矿工子弟小学,我和阿木在四年级分班后见了面分分钟就聊嗨了,阿木就坐在我的后桌。
“哎你家不就在我家后面吗?”
“那明天一起上学不”
“成!”
不记得是谁提议起要一同上学一起放学,从此以后我俩天天混迹在一起,记忆太长远,只记得当时心里想着,真好,有人陪着我了,这大概是我对“兄弟”最早的概念吧。后来再遇见谁,都不会因为这样幼稚的理由去开始一段关系了。
在那个单纯又愚蠢的年级,乖乖仔们朝七晚五循规蹈矩,而我和阿木,两个臭味相投的小男生誓要放荡不羁爱自由,于是惺惺相惜。特别是在老师把我们俩调成了同桌之后,自认为在语言类学科上有天赋的我(当然我的前任女同桌很快就在期末考试中证明了再语言类学科上,有天赋的人还真不少)和遗传了妈妈强大计算能力的阿木,两个学渣,在老师美曰其名“互补”的安排之下,从此开始了长时间的狼狈为奸。
当然现在看来,真实的原因其实是,我们太过于早熟,欺负遍了班上所有女生,于是缘分让我们成了唯一愿意接纳彼此的人。
“哎!上什么课啊!跟我去隔壁幼儿园滑滑梯吗?”阿木第一次给我发出邀请的时候,我心里开心极了,哎,谁想上课啊?
“哎,舍命陪君子。”
“够义气”
当我们一起站在滑滑梯顶端时,阿木脸上有了莫名的惆怅,迟迟没有往下滑。
气氛凝固在了这一刻,直到阿木放了一个屁然后快速的滑到了最底端。
“艹!”
当然,无论他做了多么对不起我的事情,我们都会站在一起对抗幼儿园看门大爷。矿上有钱,给幼儿园配置的娱乐设备都是当时我们看来最好的,而保护这批设备不受到我们这群熊孩子毒害的重任,由幼儿园看门大爷扛起。大爷像门神一样凶神恶煞的守住了幼儿园的大门,然后上帝把墙留给了阿木和我。于是在我们的一次次翻越之后,大爷开始在墙上添加一些稀奇玩意,比如闪闪发光的小块碎玻璃,神气无比的带刺柳条,甚至是走投无路的大便。
可这些都无法消磨掉我们对幼儿园的热情!爬墙头被刮坏的裤子就是最好的证明,照我妈的话啊,就是“你小子!小时候就没过一条好裤子,刚买的,还没穿热呢就给划破了!”
“哎妈!您说的,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嘛!”
“得了!补你的裤子去,我再也不浪费钱给你买裤子了”
于是有一天,再又一次翻过幼儿园的高墙后,我终于走到了抛光露腚的地步,阿木很仗义的从他妈的衣柜里找了一条瘦小的花裤子给我穿,我至今都记得当天夕阳下,街坊邻居看着一个提着半个人高的花裤子的我时的表情,换成今天的话讲,大概就是“妈的智障”吧,我爸笑得没力气打我。
我问过阿木为什么对幼儿园情有独钟,明明滑滑梯公园也有。
当时他是这样回答我的:“我曾经在这里,遇到了一个,笑起来眼睛里藏了太阳的小女孩,我一直希望能再一次在这里遇到她。”
当时我心里肯定是对阿木痴情的行为点了无数个赞吧,阿木说这句话时整个人都散发着我不明白的气息,年少的情感总是愚蠢又真挚,让人信服。现在想起了,可能只是因为公园的滑滑梯人太多了。
五年级时,我们的关系好到了极点。
阿木家因为房屋装修,暂时性的搬到了我家旁边,我们的革命友谊因为距离的拉近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升华。
当时楼下有一间仓库,仓库门口每到晚上就会停一辆小货车进货,我们对这辆小货车的好奇度一直很低,直到阿木有一天看到了小货车的主人用小货车摆摊卖零食。当晚我和阿木就决定为了爱与和平大干一场。
“晚上八点,楼下,不见不散”
“成,等我妈出去打麻将了我立马就下来!”
接下来的几天,零食摊有过的零食我两吃了个遍,再看到班上的小胖用零食拉拢同学的时候,我和阿木的眼光,都是不屑的。
幸福的时光美好又短暂,一次疏忽后,我们留下了半袋开封小饼干再货车上,小货车不再无人看管。此后每每路过小伙摊,都会觉得背后有两道光在戳着我们的脊梁骨,我们生怕下一秒就被逮着去爹妈哪里兴师问罪。熊孩子啊。
阿木,是个有故事的男同学。也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少年,印象中,唱歌画画踢球他都很行,在小时候,有一项长处就已经是男神了,同时掌握三项撩妹技能的阿木,跟幼儿园墙上的碎玻璃一样闪闪发光。男神总是年少且多情,六年级时,他喜欢上了一个裙子飘起来像仙子的女孩。从此以后,他的自言自语,都是粉红色的。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当时我眼中的情圣只有阿木,直到后来互联网发达后我发现阿木的对白来自于一部电影。
值得一提的是,情圣阿木每一次追女生的情书都是出自我手,难道我小小年纪就要去揣摩男女情事,于是,这一封封不知道会散落在哪个垃圾堆的情书成了我最早的处女作,混蛋阿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