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诗歌写他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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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诗歌应当写谁呢?这是我们的诗歌能否受到绝大多数读者认同的关键.
翻开古今中外的诗集(或诗选集),很大一部分诗歌作品,是集中写诗人自己的情愿,围绕着“小我”转来转去,从“小我”跳出来走向“大我”的不是很多.有人会说,认识社会是从认识自己开始的,写诗歌也是这样的.据认识的一般规律看来是这样的.然而,勇敢地向前走去,走向大自然走向社会,那才是我们的真正要走的路.
历史上,这方面的事例很多很多.特别是那些写了一辈子诗歌的诗人,始终在情感的“小我”圈子里转来绕去,其诗歌只是在艺术上留下了供人研究之外,也难发现其他文艺价值,如那些“唯艺术”的诗歌,这种诗歌,被人称之为“文字游戏”.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今天,还颇有市场呢!
那么,我们的诗人如何为之呢?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想就得让诗人认识到:诗歌是人民的诗歌,不完全是诗人自己的,诗人在诗歌里只是起着执笔写出来的作用.正因为如此,我们的诗人除了写自己的情感世界,更主要的是要把诗人的目光投向社会关注人民,去写社会去写人民.这才是写诗歌的真正的历史意义,这才是真正的社会现实意义!只要做到这一点,我们的诗歌才是人民的诗歌.
2015.10.25.于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