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娱乐圈传来一则消息,赵丽颖和冯绍峰结婚了!我不追星,属于典型的明星脸盲患者,但该新闻的热搜程度,不难判断两位明星的咖位和热度,两位的结合绝对属于"强强联合”,读到这则新闻时,也许出于职业的敏感,本人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帅哥配靓女,天造地设,而是:这两位身财万贯的一线明星在婚前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吗?
抱着八卦的心态,本人仔细查阅了一下公开信息,两位同志在婚前持有的股权情况。据不完全统计,赵丽颖持有八家公司的股权,八家公司企业注册资本过亿呢,巧合的是冯绍峰,也持有八家公司的股权,据相关媒体披露,他还是乐视的明星股东呢!
问题来了,为什么要查股权呢?那是因为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后仍然属于个人。但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婚后,二位明星因持有股权产生的股权分红、股权增值性的收益,都会被认定为婚后共有财产。
所以,在离婚时,婚后财产分割方面,股权绝对是争议发生频率最高的领域。另有数据显示,现在中国的一线城市离婚率已经高企到恐怖的接近50%的比例,所以,对于娱乐圈、成功的企业商业人士等所谓高净值人士来说,一旦婚姻破裂,如何保护自己辛辛苦苦赚取的婚前财产果实,确实是一个现实又难以回避的问题。
婚姻的本质是一纸合约,就是通过契约的形式将两人的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发生了结合。以前,大家对婚姻只关注人生属性,对财产属性方面几乎因为面子问题避而不谈,但在分手时,纠缠的最多的确是财产分割的问题,好聚好散的比例也是低的可怜。但是近年来,法律观念越来越开明的高净值人士,在婚前签署一个婚前财产协议已经成为主流的做法。
中国人重感情,普通人觉得,婚前签财产协议伤感情,其实我倒觉得不尽相然,签份婚前财产协议,在目前物欲横流,感情难辨真假的社会百态下,难道何尝又不是双方感情的验金石呢?
所以,签份婚前财产协议不是丢人的事,也是绝对有必要考虑的事(当然,这也是因人而异),婚姻这个"协议"该怎么签?你应该有自己主观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