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可能是一见倾心的冲动,是一秒沦陷的激动,也可能是一缕长情的涓涓细流。
年少时难免因为喜欢做些蠢事。
那时,曾因为一份异地的关怀而依赖,却因为不满意他没有及时回消息而分手,或许称得上是史上最短最荒诞的“爱情”了。现在想来,真的很抱歉……
那时,曾以为一见倾心代表着两情相悦,听着「我想大声告诉你」,真的说出了告白的蠢话。最终网友见面,各说再见。
那时,曾在下班途中遇到一段奇妙的缘分。有个男生静悄悄地尾随我进了小区,其实我有感觉。但又想也许人家只是住同一个小区。等我买好菜他来跟我搭讪,问我有没有男朋友。可能来自本能的自我保护,我说了一个字,有。从此重新成为路人。讲给兰儿听,她说,你后悔没有留号记得后来在车上还有见过他,却再也没认出我……木偶奇遇记,全剧终。
那时,也有一两个追求的男生,最终因为感觉不合适及时告诉了他们,所幸没有浪费别人的时间和心意。
青春不魔障,枉顾年少轻狂。
后来的后来,终于遇到了现在的他。三个月闪订婚。仔细回想,当时不知谁给的勇气,居然婚姻当儿戏?三个月就订婚了?!真是奇葩。
好吧,也许爱情是喜欢的沉淀,婚姻是爱情的结晶。
祝我幸福更久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