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14国际商事海事法律实务研讨

首次以律师身份参加研讨会,看着别人的律所确实高大上。
《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中的攻与防》,主讲律师从程序依据,受理法院级别,期限,起算点,提交文件,审查组成等基础问题,到拒绝理由,通过自己参与和了解的案例,分享了不少新知识。虽然只是一个仲裁裁决书的认可和执行,真要做好,其实要关注的东西也有很多。
《保险近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新发展(以海上保险案件为主要视角)》,刚开始看到这个标题,其实我没有太大兴趣。主要也是觉得保险,尤其是海上保险距离我想做案件范围太远了。
只是黄律师重点谈了近因原则,其实道理很简单,多因一果,找出主因,或者找出各自的影响,然后判断赔偿。只是在案例中,可以看出国际海商的严谨,多种原因都可以一一分析,而我们在其他案件中,经常看到对其他事故原因含糊其辞,甚至不分主次原因,也不分比例厄,一股脑儿的判定,也导致不少案件的偏差。
如果利用近因原则,让事故原因更明晰化,也让风险承担更清晰化。
因为首次以律师身份参加法律实务研讨会,又是自己前往,路上绕错地方,几乎掐着点到会场的,选择坐了一个靠后的位置。刚开始的分享,两位分享律师相对专业的拿话筒,还算听得清楚,就是屏幕内容大多看不清楚。而到后面讨论环节,因为提问的大多坐在前面椭圆会议桌的,他们的讨论大多时候像正常讨论,实在听着费劲,又不好意思换座位,讨论到一半就开溜走了。
这个以后一定要改,既然去了,即使不能参与讨论,也可以提前点到,坐近点,听得更清楚些。也争取多参与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