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是自己写的,写来贴在书案上提醒自己。“静久思动,动久思静。”生活,确实如此。坐得久了,腿发麻,就想起来动动,说得更透彻点就是在同一种状态久了,会腻!
喜新厌旧,这是人类的天性,只不过不同的人身上程度不同罢了。我们都喜欢新奇的东西,客厅了突然多了个箱子时你会忍不住打开看看,在家里待久了你就会忍不住到外面走走。我就是这样,往往埋首伏案三四个小时,就会起来漫无目的地走在房子里或屋外附近。
其实,这样是很好的。无论是看书或是写东西,时间越长接收的信息、处理的信息就越多,而大脑不像电脑可以连续工作几个小时而不感到疲累,是需要时间休息的,而且时间久了人的注意力会下降,从而处理的信息质量会不如人意——甚至可以说开始进入事倍功半的状态。
看一会书后,起来走走,不但可以让眼睛大脑休息,也有利于血液循环:人坐着的时候,大腿到屁股间基本就是处于被压迫的状态;这也是为什么办公族容易得便秘,血液都通畅,久了怎么可能不出毛病。
退后是为了更好地向前,同样我起来走动,是为了再次坐下时更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