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老子《道德经》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何必那么麻烦,不如直接法“自然”?

请教了高人,答案是当然可以。
你甚至可以直接法“气”、法“空”、法“无”、,或法一坨翔,因为道无处不在——前提是悟性够高,便可不受具体规则拘束,事事处处皆可悟道。
天、地、自然,貌似几种截然不同的事物,但本质上都一样,皆是道的表现形式。
了解自然,目的是为了领悟道的奥秘。
为何普通人悟道,必须从地开始呢?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这里的“一”,不可死板理解,这个一,既可以指万事万物的发端、本质(亦可称精微物质、基本粒子、炁……),也可以是事物的底层逻辑(亦可叫作原理、规律、法则)等等。这里的“自然”,便是从宇宙世间的基本法则这一角度而言。
老子说“道法自然”,只因“道”无形无象,不可用言语描述,只能通过其表现出的自然规律去体悟;
而自然也极其抽象,我们又该如何理解自然?
天地是自然最直观的呈现,所以理解了天地,也就理解了自然;
自然虽然抽象,其法则、规律却能通过天地间的一些现象来观测、捕捉。
天地一开始不过是一团混沌,只是后来在自然法则的作用下逐渐分化,清气(阳)上浮为天,浊气(阴)下沉为地。
天与地,阴与阳,是一体两面,是辩证的对应关系,相辅相成、此消彼长、不可分离,了解其中一面,另一面也就不言而喻;
天除了几个云团,雨雪雷电等少数现象,对人类来说,依然很抽象,难以被五官所直接认知。
唯有大地,有形有象,实实在在,可观可感,对于大多数只相信“眼见为实”的人们,从具象方面,可以通过日出日落、潮汐现象、土地上植物生长变化、动物作息规律等,观测到四季交替、气候更迭、天地互动等现象,从而总结出阴阳消长、物极必反等自然规则;
再由土地之承载力、吸收力、静默无语等特性,以及地与天通过协作繁育万物的情形,感悟到天地及自然、大道之德性。这种感悟若能一直加深,到最细微处,人心与道心自会发生交感,从而达到悟道之目的。
从地到天,再到自然、道,由具象到抽象,由现象到本质,由形下到形上,这符合绝大多数人的认知规律。当然,上根利器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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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专注终身成长领域的董三自。领悟老庄智慧,收获自足、自洽、自在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