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小Q放学时,路过面包店,他睁着一双小鹿似的眼睛说:“妈妈,你好久没做三明治了。”
好吧,知道你馋这口了,但别说的为娘这么内疚好吗?
学校春游时,还做了个三明治便当,让你在同学面前挣面子,这才几个月没吃啊。
我做三明治纯粹跟着百度食谱学的,但小Q同学很喜欢,他还特意指出超市里卖的三明治品种虽多,可没有老妈做的有温度。
小迷魂汤灌得我很是受用,颠颠儿地去给他买吐司。
三明治这种简单常见的食物,说起来历史很久远,几乎和蛋糕一样古老。
当年学sandwich(三明治)这个单词,老师说源于英国东南部有一个不出名的小镇叫sandwich,镇上有一位伯爵名叫John Montagu。
他整天玩纸牌游戏,仆人很难侍候他的饮食,便将一些蔬菜、鸡蛋和腊肠夹在两片面包之间,让他边玩牌边吃饭。
没想到Montagu见了这种食品大喜,并随口就把它称作“sandwich”,以后饿了就喊:“拿sandwich(三明治)来!”其他赌徒也争相仿效,玩牌时都吃起三明治来。不久,三明治就传遍英伦,慢慢走向了世界。
有两种情况能创造美食:一种是如《红楼梦》中的钟鼎世家,有钱有闲,把茄子用十几支鸡化平凡为神奇做成“茄鲞”;
另一种是把复杂多样的食材放一起做成速食,方便伯爵那样的懒人。
前者形式大于内容,后者结果重于过程。
因为方便,在正餐之余三明治还能作为下午茶点心以及郊游食品,品种也丰富多样:有夹鸡肉片、咸肉和番茄的“夜总会三明治”;有夹奶酪、泡菜并用俄式浇头盖在黑面包片上“劳本三明治”;还有用法国长棍做的“潜艇包”。
文艺鼻祖简.奥斯汀的小说里就常常出现三明治。一会是在太太小姐们的聚会上,充当谈话背景;一会是英国乡绅家庭用来款待邻里或不速之客(尤其是年轻的单身男性),作为女儿们物色丈夫时表示热情的工具。
那个时代的三明治制作方法是在两片抹了黄油的白面包中间铺上一层罐烧肉或虾,再抹上一些熟芥末,合紧,轻轻压一下,边缘用锋利的刀切齐整。
最好切成能一口吃下的小块,绅士淑女们用叉子叉起来,不至于弄脏手或手套,也能显得斯文秀气。
城中有一家贵死人的英式下午茶屋,三层茶点很是精致。夹小黄瓜,抹沙拉酱的三明治,在一众司康饼、马卡龙、慕斯蛋糕的甜腻中,咸味的口感很是清爽。
小Q特别喜欢,看他把仅有的两小块白白净净的三明治瞬间吞没,吃得那叫肉疼。
我做三明治喜欢夹煎蛋,吐司从中间切出正方形,旁边的面包皮如同一个“回” 字。
平底锅烧热,取一小块黄油涂满锅底,把面包皮放进去。一个鸡蛋打入“回” 字中,就能煎出一个方形蛋。煎好后铺在抹了沙拉酱或是番茄酱的吐司上,大小刚刚好。
再加生菜或是黄瓜、番茄之类蔬菜,放一片火腿肉或是培根,压上一片吐司,切掉多余的面包皮。对角一切,三明治便大功告成。
一个三明治里包含了谷类(面包)、蔬菜水果、还有蛋白质(肉),真正的膳食平衡。对于重视孩子营养的妈妈来讲是最简单操作,又有益健康的食品。
我有一次学抖音的做法,火腿肠从中间切一刀,顶端不切断,两边弯曲成一个心形,底部用牙签固定。把鸡蛋打入心形火腿肠中煎熟。两片吐司在锅里煎一下,夹上心形火腿蛋就成了。
小Q谓之“爱心早餐”,欢欢喜喜吃得一口不剩。
每次做完会剩下些面包皮,用黄油煎一下,焦香酥脆,佐以牛奶就是我的一顿早餐了。
妈妈看着孩子吃得香,长得好,自己吃什么都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