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琴”这个词,突然有一丝恍惚,转而想起了我的吉他--一把红木吉他。
我选择吉他,是有原因的。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而一恍惚,被早九晚五的学业一直拖下去。
刚上高中那会,因为一个人,那个弹吉他的少年,能为我风度翩翩的为我弹吉他,我满心欢喜,因为我这些乐器里面,最喜欢的就是吉他,所以我决定去学一点皮毛,也算有个共同语言。
同时,偶然看到了《缝纫机乐队》,我对吉他更加一发不可收拾。
刚开始的学习很辛苦,左手的茧子磨了又破,破了又磨,我边弹边想,有没有什么不伤手的乐器能让我学。
记得我刚学会大横按的时候,觉得自己厉害的不得了,去哪都想拿着吉他,恨不得让全世界人都知道自己会弹个1645的和弦节奏。
当我进了玩了几年之后,发现真的人外有人山外有山,自己的那些水平真的菜到不忍直视,慢慢的变得收敛了很多。
还好,我坚持了下来,并迷上了吉他。但是,正如流传的那样,“琴场得意,情场失意”。我练琴不久,终究他与我注定不是有缘人。
假期里的大多数时间我喜欢抱着吉他,谈谈唱唱,我的“老伙计”一直与我相伴,这些年来,很庆幸我没有把它搁置,也庆幸我没放弃吉他。
那时候会搜搜最新听得上瘾流行歌曲的简谱,从琴袋里抽出那把红木吉他,翘着二郎腿,慵懒的拨两下琴弦,按照心仪的调调哼着曲儿,唱出自己的态度。
我一直觉得,有理想,有爱好的人,是最幸福的,他们是有目标,生活有方向的人。
可是,现实的生活,确实让很多人不得不做出妥协,但是心中的那份渴望,是一直有留存的空白,那是一个不可替代的地方。
我们可以没有时间提起它,但是我们绝对不会忘记它,我们可以暂时搁置它,但是我们绝对不会放弃它。
有时候,只差一个引子,我们就会向梦想卖出那一步,在这个时代,如果有梦想,就好好珍惜,有梦想的人,都了不起。
老伙计,陪我度过青春是你,与我舞台演出是你,伴我辗转南北是你,听我述断肝肠是你……
每当再次触及琴弦,响起我再熟悉不过的声音,我竟会浑身舒畅,热血流淌,也平静如常,甚至撩拨的自己恍恍惚惚。
陪你再续明月星辰。
岁月的痕痕在琴弦上越来越明显,仔细看看自己,似乎,我们还是那样的清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