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深圳的“禁摩限电”政策一出台,就成了“史上最严”,招来一波又一波批评。最近,身在佛山顺德的博主在路上也看到不少交警在路口堵截摩的和电动车,收缴了一批又一批,这在私家车保有率最高的顺德,依然没能减少市民们骑电动车出行的热情。而这个国家,对于电动车的处理手段上,正在陷入一个尴尬的境地。
国标还停留在99年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而在2010年电动自行车被划入电动摩托车的行列,但是在另一边,国家却默许了成千上万的不合格电动车的产品下线,坐视不管,如今却要以安全威胁而不顾自己的不作为禁摩限电,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由于种种原因,比如市民交通意识不强,市民找不到电动车的专属通道亦或者其他原因,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于是大家就把责任归咎到不合格的电动车,那么,是谁默许了这种不合格电动车的生产呢?政府还是要扪心自问,这样简单粗暴的做法是不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目前的当务之急还是要赶紧出台新的电动车生产标准,最少得与国际接轨,而不能快二十年了都一点儿不变,如今电动出行工具越来越多样化,放任发展的结果便是接连不断的交通事故。可是,政府还要自己推卸责任,罚罚款,抓抓人就完事了,这叫无能。
深圳为了解决一些特殊行业的问题,比如快递行业、送水送气行业等,给了一些配额,这就更让人难以接受了。一些老年人行动不便,若是开了代步三轮电动车是不是要当场收缴然后行政拘留?这样或许就显得更加粗暴而且没有人情味了?凭什么特殊行业可以有配额,而有需求的市民没有配额?这不公平!
这些问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何新的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迟迟不肯出台?是企业的利润更加重要,还是广大人民的利益更加重要?即便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和效率不能兼顾,那就降低一下效率,保证一下安全也是可以的啊,电动车再慢总比一步步走快多了去吧!电动车在路上横冲直撞不守交通规则,那就罚款扣分啊,比如一定要带头盔,不能载人,不能走机动车道等等,惩罚完全可以比机动车更严重些,扣完分终身禁开电动自行车。正所谓堵不如疏,合理引导电动车文明出行才是重点。若是全国各地都限电动车,这种蝴蝶效应带来的灾难后果谁来承担?估计还是我们伟大的政府吧。即便是限,农村的市场依然庞大,那些生产工人也不会下岗,生产商也不会倒闭,只是苦了城市的中产阶级们,瞬间就成了这个国家的最底层,发个牢骚就是说,被压迫了。
听说深圳政府禁摩限电是一百天专项治理行动,那么,一百天之后呢?深圳的老百姓们估计得满怀歉意:对不起,小民们让国家受惊了!这一百天貌似也像是深圳政府发出的一个信号:喂,人大,这一百天你得弄出个法律标准出来哦,要不然,我都不知道接下来该咋办啊!
再后来啊,深圳就有了一年一个“一百天禁摩限电”的专项行动,从此深圳市民和当地政府打起了游击战,双方和谐相处,再也没有一起查扣电动车和行政拘留电动车车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