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图,它就是传说中的兰蔻小黑瓶。 当然,为什么它这么大一瓶,是因为当年我买了大只装的100ml。我是拆了包装后才发现是好大一瓶啊,不禁暗自感叹:真是壕。
只是蛮遗憾 在我拆外包装之前都它已经过期了。
若不是年后和朋友聊天,偶然提及,我几乎忘了它的存在。
“大概是三年前 在免税店买的?”我在回忆
“三年?”朋友问
“嗯嗯 是三年前 去柬埔寨的那次”我回答道。紧接着我脑门儿上乌压压一片黑线:三年 好像护肤品的保质期也就三年…?
于是回到家赶紧翻床底下找。果然 再次见到的时候,人家大限以至。可怜它有生之年 都没有被捧在手心儿 哪怕用上一次...
我并非富裕人家。相反的,我平日生活很节俭:涂脸的就买大宝,而涂手的是各种酒店里给的一次性小瓶瓶润肤露。偶尔商场有活动时也会买高档的护肤品。只是这些年下来,连赠送的试用装和各种小样儿都小心翼翼舍不得用完。
一边儿是灰头土脸不修边幅的节俭,一边是把整瓶高档护肤品浪费掉。换做外人,很难把它们联系在一起 对不对?
然而,那个人都是我。
它就这么意外之外又情理之中的,被我放过期了...连包装都没拆过......
看着标签上面的价格,实在无语。183刀,就拿现在的汇率来算 也得一千多块钱。然而 在过去三年中 我就是一直舍不得用 一直压箱底 直到它过期之后的上个礼拜才打开。
我悻悻地跟朋友说:“我得抓紧时间把它涂了,唉...我的大宝要失宠了…”
自然,被朋友一通鄙视。
为什么我会把它放过期呢?这个问题我反复问自己。
虽说这几年总搬家 搬完了就压箱底 可这不算是理由,毕竟当中也是见了很多次的。主要原因吧,如前所说 我舍不得用。 我总想着万一将来遇到急需保养的时候,那时再打开。然而 我忽视了 它是有保质期的。不管用不用 大限都在那里。过了这个期限 它和我的大宝没什么区别。甚至还要担心损伤皮肤…
我以节俭的标准约束着自己, 然而我才是那个挥霍的人啊。真是讽刺。
毕竟东西的价值在于利用,而非占有。
事后,我和h先生在家进行了大清扫。果然,该事情并非偶然:
*我们发现了整桶的没开封就要过期的食用油(我们现在正使用的是过期了一年半的);
*发现储存的副食品早被虫子蛀的不成样子;
*冰箱里有冻着大半年前放的鱼虾和鸡翅;
*从内蒙古带回来的奶制品已经过期;
*从青岛带回来的鱼干也过期;
*药品过期
......
明明是有保质期的 我们为什么没能及时珍惜?
我们傻傻的以为只要“珍藏”(保存起来,占有), 就可以永恒的拥有。
殊不知 即便当初再怎么珍藏不舍 结局都一样:逃不过要接受它的变质。事情到了这个时刻,不管心中再怎样不甘 都是该放手的时候了
…比如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