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起了一通无名之火,虽说无名确实有因。昨天与一位姑且称之为老友的朋友吵了一架,虽说已成家常便饭但是积羽沉舟,不好的情绪还是爆发了,我本就是个不善于表达情感的人,对于不好的情绪更是无处发泄,所以怀着“无限的悲愤”草草的做完运动,回来后竟然发现宿舍中竟然没电了,如果这点还不能搞垮我,接下来我又翻阅了曾经追求过的女孩(其实我并没有忘记她)的空间,嗯,不错,她谈恋爱了。刚刚被火烧的炙红,现在浇一盆冷水,嚓啦,我似乎听到一颗玻璃心碎了,碎了。
一夜未曾休息好,早上还是迎来了新的阳光,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今天的我与昨天的的我是存在于两个不同面位的两个物体,以今天看昨天确实可笑。那位老友向来如此,她从未看得上你,有事与你的时候便对你颐气指使,可怜你还一而再,再而三的想着她,这便不是犯贱吗!所幸,你将她的备注更为“没有空”,以来警示以后她有事与你的时候,你以无空去做便好,或许以后再无事与你,那便最好。你曾经追求过的女孩早在第一次见面你就已经知道她活泼好谈,与你谈得来,与他人亦是如此,何况她从未对你表明过心迹,你也知道她无心于你,孤而放弃,现如今又何必伤那份神。
追根溯源,你之所以生气不过是自以为地付出了感情却不曾感到回应,这种不平衡让你觉得不开心,试问你所付出的感情别人是否接收亦或能否理解,何况你的付出是心甘情愿,别人的回应不是理所当然(你不曾收到或不理解亦未尝不可)。既然你当初选择喜欢她又何必计较得失,毕竟这不是交易,若是心有不甘,便不再付出,毕竟同样没有所获,不在付出,也就公平了,或许还会在心里窃喜幸亏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