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早以前便听说过这本书是如何的好,早已记不清别人对这本书的感悟了,出奇一致的认为这本书的力量之大已经让我极其期待。
以为和大多数人一样,平凡的不能再平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男人,过着一家四口,柴米油盐的生活。
可,令人吃惊的是,就这样一位很平凡的男主人公史崔兰做出了并不平凡的事情,他离开了他所在的一切:妻子,儿女,工作,财产,家乡。身无分文,住在一家破烂的旅馆,应史崔兰夫人的要求,这才开始了作者对史崔兰生活的了解。
他一直追求精神上的自由,甚至不在乎所有的物质条件,连最能满足身体基本需求的吃喝他也毫不在意,将这视为生存的需要,身体上的需求他也要克制,他唯一追求的仅仅是画画。他并不在乎自己放弃了他所拥有的一切是否值得、画画能否成功、别人的认同。他认为画画只是他必须要做的事情,不论结果如何,他必须要做的事情,我该怎么描述呢,这是一个抛妻弃女的残忍男人,还是热情无限,追求理想的志向青年,此时,他已经步入中年了,有这样的勇气,实属难得。
他并没有如普通人一样的感性,对人本来的感情很浅薄,但不得不说,他对艺术的热爱与激情是专注的,无限的,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终于创作了一副他满意的佳作,至此,他闭上了眼睛,但是,那时,他竟然已经瞎了,并且,最后他要求和他一起生活的女人说要把这副作品(因为贫穷,在所居住的房子墙壁上作画)烧的干干净净,一个木桩子都不剩下再离开,这就正好应证了他本身的性格,只满足于,自己,将自己所感悟到的表述出来,画出来,就没有用了。
这其中,作者的几段话,令我感触颇深,读这段话时,不知被话语的描述,亦是内容,不自觉的掉下眼泪。
“你过得可真惨,我可怜的孩子。”
她终于笑了,她的目光中有一种超乎常人的爱,医生感到震惊,又很诧异,然后肃然起敬,他说不出话来。
“他是我的男人”,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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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内心始终平静,这样就算是把自己的生活给毁了吗?成为一位知名的外科医生,年入1万英镑,娶一位美人为妻,这样就算是成功了吗?我觉得这要取决于你赋予生活的意义,你对社会的要求以及你对个人的要求。不过我还是什么话也没说。因为我是谁,又有什么资格和一位爵士争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