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尖与大海——评余华与辛格小说
在卡夫卡和舒尔茨之后,辛格是我选择的第三位来自犹太民族的作家。与前两位作家相似,辛格笔下的人物总是难以摆脱流浪的命运,这其实是一个民族的命运。不同的是,卡夫卡和舒尔茨笔下的人物是在内心的深渊里流浪,辛格的人物则是行走在现实之路上。这也是为什么辛格的任务充满了尘土飞扬的气息,而卡夫卡和舒尔茨的人物一尘不染,因为后者生活在想象的深处。然而,他们都是迷途的羔羊。
——余华
余华在《温暖而又百感交集的旅程》中写下这段关于辛格的文字,让我又一次感受到余华带给我的那种温暖而又百感交集的感觉。作为当下中国首屈一指的作家,余华不仅在小说上颇有名气,在散文随笔上亦有一定成就。他把文学带给人的作用实际化了,的确,这种感觉就是温暖而又百感交集的,把握住这一点,那么也就扣住了人的内心。
抛开散文,回到小说。辛格的小说《傻瓜吉姆佩尔》是以一个傻瓜的角度去写的,仔细想来,当今有不少作家尝试过这种方式。同时,也记起余华的名篇——《我没有自己的名字》。恰巧近期偶然重读一番,凭借印象与此文稍作对比,发现各有各的妙处。在中西方不同的背景下写下的两个不同傻子,一个是来发,另一个是吉姆佩尔。严格来说,说吉姆佩尔是个傻子是不公正的,他并没有过多的表现他智商低下,很多事情,他清楚的看到也知道代表着什么,比如17周产下孩子是不可能的事,比如他确切的知道那些人是恶作剧或是捉摸人,他对许多事情都有清晰的判断。而来发则的的确确是个傻子,基本缺乏判断力,缺乏思考能力。总之,以智商正常与否判断我们一般意义上的傻子,那么吉姆佩尔是个正常人。
可他在文中,也确实是个傻子,很多事情做的惹人发笑,比如他答应拉比女儿吻墙壁,比如他相信一个孩子能在四个月就出声。文中的亮点在于,吉姆佩尔相信的这一过程,这个过程十分重要,缺了这个过程,那么也不过就是写一个傻子的趣事罢了,而有了这个过程,通过人性中美与丑的对比,小说的深度一下子体现出来了。小说中多次提到,那些人只不过是去捉弄他,然后通过吉姆佩尔的反应,获得内心上的满足,以自己所认为的他人的愚蠢与自身的聪慧相对比,表现自己的聪明、高贵。与埃尔卡结婚这件事,吉姆佩尔一开始便知道埃尔卡不贞,可是所有人希望能看到吉姆佩尔做“乌龟王八”,便一本正经的编纂谎言,这背后的笑声,想必读者早已听到。然而,埃尔卡过度的放荡使的吉姆佩尔两次少有的回家都遇上奸夫,不可不谓命中注定。前一次是因为面包炉炸,偶然回家发现,此后他也意识到事情不能这么算了。他找到拉比,拉比十分愤怒,要求他不再见埃尔卡。第二次,是前一次做铺垫之后的事,这里吉姆佩尔体现出的人性之光辉令人感动,他离不开埃尔卡,特别是对那些不是他孩子的孩子的爱,使得他坚定不移对拉比说他所见的不贞是个意外,宗教对吉姆佩尔的约束才解脱。宗教在此也表现了它的无能,拉比只能控制好人吉姆佩尔,面对真正的坏人一无是处。吉姆佩尔为了躲避嘲笑他的言辞,决定夜里才回去,并坚定信念。然而事实又给他开了个玩笑,埃尔卡和面包店学徒睡在一起,而吉姆佩尔又是通过这个学徒给家人送食物。埃尔卡又用谎言躲过一劫,事实上,在这一部分作者的描写中,我们分明没有看到埃尔卡有任何紧张的情绪,没有任何歉意,相反的,谎话连篇,而且似乎从中可以察觉到她欺负他时那种骄傲、蛮横,甚至于有种名正言顺的感觉。
之后,他出人意料地与埃尔卡共度二十年光阴,直到埃尔卡死了。“我欺骗了吉姆佩尔,这就是我短短一生的意义。”文中这句话如果仔细揣味,是可以察觉埃尔卡在临终时感觉到自己的卑微,她与吉姆佩尔的生活中,似乎一直是以高傲的姿态,可到头来才发现自己的渺小。这种忏悔形式很重要,至少她在最后时刻勇敢面对自己的罪过,直面人生中伤害最多也是最深的人。可以说,她是在伤害吉姆佩尔的善良。
小说第四部分,吉姆佩尔预谋报复人们,却又终止这种让他无法接受的行为。这里出现了魔鬼与鬼魂,国内小说中不常见,国外小说倒是常有。但这并不妨碍理解,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与其说是魔鬼与埃尔卡的魂,倒不如说就是吉姆佩尔他自己,是他自己第一次真正明白受了太多欺压,导致他不得不想到这种损招,然而,更伟大的在后面,是他内心中更为人性的一面,让他无法做出违背良心,违背道德的事情,所以他拒绝内心中邪恶力量。
如果说辛格的小说是以西方文化为背景,特别是其中的宗教信仰与中国读者所处的环境有许多不同,那么余华的小说完全接地气的叙事方式会让人有更大的震撼力。
来发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傻子,没有正常的逻辑思维。小说开篇便提到他的名字,镇上的人给他取了一大串乱七八糟的名字,其中多数是侮辱之词,比如擦屁股纸,滚开等。在此后,便随着名字开始叙述接下来的内容。
让一个男人戴绿帽子这事全世界人民都比较感兴趣,又觉得可笑,《傻
瓜吉姆佩尔》写了,《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也同样有。
穿花衬衣的人指着另一个人说:
“你和他的女人睡过觉?”
我点点头说:“嗯。”
另一个人一听这话就骂起来:
“你他妈的。”
然后他指着穿花衬衣的人对我说:
“你和他的女人睡觉时很舒服吧?”“我和你们的女人都睡过觉。”
他们听到我这样说,一下子都不笑了,都睁着眼睛看我,看了一会儿,穿花衬衣的 人走过来,举起手来,一巴掌打下来,打得我的耳朵嗡嗡直响。
原文中这部分描写正是典型例子。
小说同时写到来发他妈生他难产而死,矛头又指向来发本人,因为来发弱智,所以他不知道母亲去世意味着什么,但众人却以此取笑他。在谈到爸这件事,也就是中国人喜欢当别人祖宗这事,所有人又开始不安分了。来发一下子有了许多爹,这些爹都有种说不出的快感,终于成了祖宗了。从中不难看出这些人内心世界的渺小,他们渴望成为他人的祖宗,以此方式去压迫他们,这些人内心的懦弱、无能一下子暴露无遗。
陈先生是个好人,是小说中唯一出现过善良的人,但是这股力量太渺小,根本没法抑制那些人渴望快乐的欲望。
来发后来想到要有个后人了,说明他在某些时候思维能正常。这也为全文做下铺垫,如果以数字衡量聪明与傻,傻为0,聪明为10,那么来发至少得个2总有的。在一系列错综复杂后,来发和狗生活在一起了,而且是被当作来发的女人。而来发领养这只又丑又瘦小的狗是因为他的同情心。之后闹剧不断,特别是他们“抢”来发的前买“喜糖”,硬是搓成一段人兽孽缘。事实上,来发还是清楚与狗的关系的,他也控制得很好,同时他也爱这条狗,给他吃的很好,那么狗自然对这个主人忠心。
可是,悲剧又一次来临,开始要吃狗了。狗躲在床下,任凭这些人凶狠的进攻,坚决不出来。众人对这条狗无计可施,决定找来发帮忙。这时,善良的陈先生帮了个倒忙,于是来发真名字第一次被众人认可。来发终于成为来发了,他终于有自己的名字了,所以他愿意听他们的话。狗终于等到主人了,他以为等到了避难的港湾,可却是残忍的杀戮。小说最后这么写:
我一个人想了很久,我知道是我自己把狗害死的,是我自己把它从许阿三的床底下叫出来的,它被他们勒死了。他们叫了我几声来发,叫得我心里咚咚跳,我就把狗从床 底下叫出来了。想到这里,我摇起了头,我摇了很长时间的头,摇完了头,我对自己说:以后谁叫我来发,我都不会答应了。
在我看来,两文有异曲同工之妙,又各具特色。首先,两篇小说都是通过傻子角度,而这两个傻子更多的是在被欺骗,事实上,两个傻子总是有非凡的人性光辉。他们只是因他们善良、单纯,会怜悯,有同情心,以为所有人都好人,都不会欺骗他们,所以他们一次又一次相信他们,而且大多时候他们根本不会思考一个人会是坏人。然而周围的人,几乎全部充满恶意,都恶狠狠地盯着傻子。这些人内心的奸诈、卑鄙、无耻全部暴露无遗,每一个人都成了小人,他们擅长攻击他人以善良为基础的弱点,他们以自己的残忍卑鄙去攻击善良单纯。
吉姆佩尔差点误入歧途,但同时他拯救了自己。这时的他早已明白了一切,所以,他开始用冷眼观察这个世界。他明白了这个荒诞的世界中那个人的荒诞性,人性本善只可能是他自己,他没法从其他人身上看到这种光辉。他明白了这个世界在不断失去纯真,以人为基础的社会正一步步地走下坡路。或者应该这么说,这个社会原来就是如此混乱不堪,如此惊人的脏乱。然而最后,会有一个终点。
“赞美上帝,在那儿,连吉姆佩尔都不会受欺骗。”
在我看来,这句话既是作家对现实的一种无奈,也是一种逃避。在作者看来,人从根本上难以摒弃恶,甚至宗教都是虚假的,浮于荒诞之上的,一切的真实所有的美都被隐藏在黑暗之中,禁锢着一切。
而来发更是拒绝自己原有的名字了,在狗被杀之前,他是希望自己有一个真正的名字的,他渴望作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正常的人被认可,所以当他们叫自己名字时,他按要求做了。可是,现实的打击让他深深的感受到欺骗的委屈,所以他只好用自己最微不足道的权力去拒绝,也就是拒绝自己的名字。来发卑微的拒绝却拥有极大的力量,而这也是他作为一个傻子证明给世界看自己的傲气凌人。事实上,来发本人所有的强烈同情心、怜悯心,特别是主人对狗的那种爱护更是另人为之感动,这才是人性应有的品质,他身上所表现出整个人类该有的真实与善良,这才是人们应该追求的品质。
余华在《温暖而又百感交集的旅程》写下这段文字:《傻瓜吉姆佩尔》是一部震撼灵魂的杰作,吉姆佩尔的一生在短短的几千字的篇幅里得到了几乎是全部的展现,就像写下了浪尖就是写下整个大海一样,辛格的叙述虽然只是让吉姆佩尔人生的几个片段闪闪发亮,然而他全部的人生也因此被照亮了。这是一个比白纸还要洁白的灵魂,他的名字因为和傻瓜紧密相连,他的命运也就书写了一部受骗和被欺压的历史。
这段文字也可以评价他自己的小说。两位优秀的作家用傻子的角度去反思人类社会,去反思人性中卑劣之处。他们仅凭一朵浪花写下这整片大海,大海那不可知的深处,那包裹着黑暗与未知的世界也全部展现出来。(文/Le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