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到城里买房,是政策允许的。作为已在农村稳定居住的居民,有三种情形的家庭不必到城里买房。否则,将得不偿失。
一、50岁以上的居民不必到城里买房居住。
半百以上的居民在农村居住,既自由,又舒适。其子女已长大成人,或已成家立业。作为在农村稳定居住,对农村生活习以为常,自劳自食能力较强,生活来源有着落。再花较大成本到城里买房,没有发展性作用。
自已到城里住着,每天要花钱买菜吃,还要出物业管理费。自己在城里我单位上班比较难。如在农村里,还可以种植、养殖产品,也可以到附近找零工做,挣小用钱。算细账,在农村每天过去了,等于人平起码节的10元钱。
在城里居住,每天人平开支10元钱是不够的。这个城乡生活经济账,一比一算就显出住在农村划得来。还有精神生活在农村也正愉快的。安静、环保,干些小劳动,既锻练身体,也比较乐趣,人际交往也方便自然。
二、子女已另立门户,有工作单位,并结婚生子的居民的父母,不必在城里买房屋居住。
这类人员就住在农村,平常外出打短工或年薪工,在农村居住也是了很随和的。要说在城里间断地小住办事,就在城里子女那室内里住。不必另花钱到城里买房居住。如长期住在城里,农村的田就要荒。农村里的住房也不好管理。城乡两头跑,不方便、不节约。
三、已进入养老(夕阳红)阶段的老人,不必到里买房居住。
老人到城里居除就医方便外,其见生活、情绪方面都没有居位农村方便。有的老到城里子女那里住上两个月,就硬要回农村。有个老人在城里女儿家住了半年,拼命”“要回到乡里住。
她说住在9楼家坐牢。干什么都不自由。她还说住城里没有伴玩,晒衣被有困难,坐电梯很麻烦。从实际出发老人住城里是自找苦吃,没必要。
上述三种人在城里买房,真是得不偿失!